在我们社会生活中经常遇到丈夫出轨第三者,将大量财产赠与了第三者,导致原配家庭财产损失,那么丈夫赠与的是否能予以索要回来呢?
依据司法实践,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共同财产就是两个人共同的财产,不分份额,处分必须两人一致同意,否则处分无效。即便存在像房产之类按份共有的情况,也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处分。
所以,我们认为原配是有权追回共同共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