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物业发放红包一片欢天喜地的祥和气氛相对的是一场出租自住住宅用于窗帘加工的闹剧。租客吴某租下李某刚交付的一个住宅,计划进行窗帘加工,但是李某的邻居张某却向物业多次进行投诉,认为吴某将住宅用于窗帘加工严重影响了他的休息。新闻一出网友众说纷纭,有的网友认为“窗帘加工噪声污染大,确实不该出现在小区里”;有的网友则表达“房东李某都认可了,自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能受到干涉”。
那么如果你的邻居出现了类似的情况,你有权利制止吗?答案是可以,窗帘加工属于经营性行为,不适宜出现在住宅区,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也花了大篇幅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补充规定。以上笔者只是简单列举了一些业主权利,作为社区建筑物的业主,享有各项法定的义务和权利,所有业主只有在充分了解业主权利之后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