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的原因,今年的春节假期推迟至2月2日,那2月3日起至企业复工之前,员工的工资如何计发?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企业因疫情停产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2月3日起至企业复工之前,企业可以年休假方式安排休息或以调休、轮休方式安排,不限制工作地点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员工在家办公。企业安排年休或调休的则需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另,企业要谨慎采取降薪、裁员等措施,如确却需控制用工成本的,应积极与员工协商降低薪酬福利待遇或协商延后工资发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