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中双方约定的利息年利率超过了36%的,即通常所说的3分月息,就属于高利贷,系非法债务。对于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约定,属于无效约定,法律不支持,债务人可以不还超过部分的利息,若是已经偿还了的,还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这部分利息。对于借贷双方约定的未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处于24%——36%之间的,已经偿还的利息不能要求出借人返还,未偿还的最高可以要求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若双方协商不成,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