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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能签合同吗?

来源:听律网络整理 2024-12-19 02:25:16 3 人看过
公司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能签合同吗?
公司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能签合同吗?

一、公司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能签合同吗

没太大关系。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的对外的经营责任及债权债务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属于公司内部事情,由公司内部解决。从这层意义上讲,你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产生法律后果后果,其总公司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从签订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合同。

二、借给公司签合同,但是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单位与个人建立用工关系了,应该在一个月以内和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在一个月至一年内签订合同的,应该在满一个月的次日至签订合同的前一日,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补偿。你现在已经过了试用期,应该要求和单位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很不正规,也不负责人,试用期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且试用期就用该缴纳劳动保险的,你可以和单位直接沟通下签订合同的事情,看看单位的态度,如果不理想的话,自己可以在做打算走人

三、公司签合同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公司签合同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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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2《民法典》 第六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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