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赔偿 > 医疗事故鉴定鉴定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事故鉴定鉴定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赔偿

来源:听律网络整理 2024-12-17 23:25:51 4 人看过
医疗事故鉴定鉴定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事故鉴定鉴定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赔偿

一、医疗事故鉴定鉴定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赔偿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标准可以参考上述的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二、鉴定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鉴定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条

三、鉴定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1、鉴定医疗事故中当事人的过错后,进行赔偿的标准规定为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四、医美医疗事故鉴定标准为一级医疗事故赔偿争议怎么处理,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一般医疗事故赔偿争议可以选择的处理方法有协商、或者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但协商或调解本身都不具有强制性,如果双方对民事赔偿存在较大的分歧,也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提起民事诉讼。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并不完全取决于事故等级。

五、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样的,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医疗纠纷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3.需要补充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4.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5.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八十四条
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
(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
(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记载的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充足、可靠;
(四)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等相关,是否由鉴定机构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并由鉴定人签名、盖章;
(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
(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
(八)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有无关联;
(九)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
(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八十四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怎么计算的
医疗事故赔偿怎么算医疗赔偿计算方法
死亡医疗事故处理协议书格式死亡医疗事故发生处理协议
关于如何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额的讨论
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该怎么确定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事故鉴定鉴定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赔偿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