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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定免责条款?

来源:听律网络整理 2024-12-22 16:49:11 1 人看过
什么是法定免责条款?
什么是法定免责条款?

一、导致法定免责条款无效的法定情形有

你好,格式条款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以下1、提示与说明义务的内涵几种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于免除或者限制自己责任的格式条款,应采取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并依照对方的要求作出说明。  

2、违反提示与说明义务的法律后果  该免责或者限制责任的格式条款已经订入合同,成为合同的。  对方享有撤销权,有权撤销该格式条款,撤销后,仅该格式条款无效。

二、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合同免责条款无效有哪些规定

一、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我国规定了下列合同为无效的合同。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
二、合同免责条款无效有哪些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三、法定的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是哪些

1、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也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

2、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

3、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4、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2《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

四、法定的免责条款无效情形有哪些

1、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也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

2、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

3、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4、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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