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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订金的法律效力有什么不同?

来源:听律网络整理 2024-12-21 18:47:18 1 人看过
定金和订金的法律效力有什么不同?
定金和订金的法律效力有什么不同?

一、定金和订金的法律效力有什么不同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二、定金和订金哪个有法律效益,有哪些相关规定

定金和订金只要符合下列要求就是具有法律效益的约定定金和订金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约定定金和订金的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定金和订金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的形式。
以电子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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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2《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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