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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农民工怎么享受工伤害待遇

来源:听律网络整理 2024-12-21 18:46:24 1 人看过
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农民工怎么享受工伤害待遇
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农民工怎么享受工伤害待遇

一、农民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农民工怎么享受工伤待遇

一、农民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所以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至于农民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保障部近期出台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418号)有明确的规定,下文也为大家详细介绍。
二、农民工怎么享受工伤待遇
农民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所在省(区、市)的农民工,

1~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式时,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说明情况。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农民工工伤怎么计算

对于农民工工伤怎么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农民工工伤赔偿计算请参考如下法律规定(一)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伙食补助费 第4款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 住院期间。(三)食宿交通费 第4款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要求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四)康复治疗费 第6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五)辅助器具费 第30条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六) 停工留薪 第31条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七)生活护理费 第31条1、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第36条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三、农民工工伤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职工发生工伤,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相当于误工费。
二、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加害方支付误工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
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四、农民工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农民工工伤待遇有哪些

一、农民工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所以,这些单位的农民工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所在省(区、市)的农民工,

1~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式时,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说明情况。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农民工工伤待遇有哪些
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全部招用的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费由其所在地的用人单位缴纳,参保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农民工由于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

2、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4、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向单位所属社会保险分中心备案。同时,应到定点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救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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