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之债的特定
选择之债的特定从选择之债的数宗给付中确定一种给付,称为选择之债的特定。选择之债须经特定后,债务才能得到履行。因而选择之债的特定,对于双方当事人极为重要。选择之债的特定有三种方法:一是因合意而特定,二是...
债务人对选择之债有选择权吗
债务人对选择之债有选择权吗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首先是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立法精神规定了选择选的行...
给付不能对选择之债有什么影响
给付不能对选择之债有什么影响给付不能对选择之债的影响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如果数个给付中发生一个给付不能,的时候而剩余的给付仍有数个可供选择时,选择债仍存在于剩余的给付之上。(二)如果数个给付因给付不...
选择之债给付不能是什么意思
选择之债给付不能是什么意思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关系成立时有数个标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有权从数个标的中选择其一而为给付的债。一个或者多个标的不能履行称之为选择之债给付不能。一、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关系...
选择之债的债权人是谁
选择之债的债权人是谁是指成立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其中一方当事人。选择之债的特定有哪些:从选择之债的数宗给付中确定一种给付,称为选择之债的特定。选择之债须经特定后,债务才能得到履行。因而选择之债的特定,对于...
选择之债中选择的效力是如何的
选择之债中选择的效力是如何的1.依选择权人的选择,选择之债成为简单之债,但不一定成为特定之债。2.债权人或债务人行使选择权时应以意思表示向对方为之,选择的效力,因意思表示到达于相对人时发生效力,无须相...
选择之债选择权的归属如何划分
选择之债选择权的归属如何划分1.债权人或债务人行使选择权时应以意思表示向对方为之,选择的效力,因意思表示到达于相对人时发生效力,无须相对人的承诺。2.由第三人行使选择权的,多数国家法律规定第三人须向债...
任意选择之债与择一选择之债怎么区分
任意选择之债与择一选择之债怎么区分当事人约定债的标的有数种,当事人可任意选择其中一种、多种或全部种类为给付标的的债,属任意选择之债。任意选择之债中,债务人对数种债的标的有任意选择的权利,而无必须选择其...
选择之债选择权的效力
选择之债选择权的效力依选择权人的选择,选择之债成为简单之债,但不一定成为特定之债。如果所选定的给付物,系以种类指示,其履行仍然要依种类之债的有关规定,仍需加以特定。选择的效力不仅向将来发生,并溯及于债...
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的区别
区分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的意义在于,选择之债的当事人须于数种给付中选定一种履行,而简单之债不发生选择。选择之债给付的选定亦即选择之债的特定。选择之债的特定方法有二:一是选择;二是履行不能。选择是一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