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强迫卖血罪(刑法第333条第1款),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立案追诉标准]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