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犯倒卖文物罪既遂严重吗应该如何处理

犯倒卖文物罪既遂严重吗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听律网络整理 2024-12-17 12:38:40 2 人看过
犯倒卖文物罪既遂严重吗应该如何处理
犯倒卖文物罪既遂严重吗应该如何处理

一、犯倒卖文物罪既遂严重吗,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构成倒卖文物罪既遂的,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很严重,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六条

二、有关倒卖文物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5〕23号为依法惩治文物犯罪,保护文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的范围认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走私文物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轻”。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无法确定文物等级,或者按照文物等级定罪量刑明显过轻或者过重的,可以按照走私的文物价值定罪量刑。走私的文物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走私文物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文物价值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文物价值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轻”。第二条 盗窃一般文物、三级文物、二级以上文物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文物,无法确定文物等级,或者按照文物等级定罪量刑明显过轻或者过重的,按照盗窃的文物价值定罪量刑。第三条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造成五件以上三级文物损毁的;(二)造成二级以上文物损毁的;(三)致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严重损毁或者灭失的;(四)多次损毁或者损毁多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拒不执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停止侵害文物的行政决定或者命令的,酌情从重处罚。第四条 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以及未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的本体,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致使名胜古迹严重损毁或者灭失的;(二)多次损毁或者损毁多处名胜古迹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拒不执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停止侵害文物的行政决定或者命令的,酌情从重处罚。故意损毁风景名胜区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定罪量刑。第五条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第六条 出售或者为出售而收购、运输、储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倒卖三级文物的;(二)交易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倒卖二级以上文物的;(二)倒卖三级文物五件以上的;(三)交易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第七条 国有博物馆、图书馆以及其他国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或者管理的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追究刑事责任。第八条 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包括水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不以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为限。实施盗掘行为,已损害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应当认定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既遂。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外的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 明知是盗窃文物、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犯罪所获取的三级以上文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加工、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事先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第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后果严重”(一)导致二级以上文物或者五件以上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二)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严重损毁或者灭失的;(三)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第十一条 单位实施走私文物、倒卖文物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盗窃文物,故意损毁文物、名胜古迹,过失损毁文物,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行为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定罪量刑标准,追究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的刑事责任。第十二条 针对不可移动文物整体实施走私、盗窃、倒卖等行为的,所属不可移动文物的等级,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一)尚未被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适用一般文物的定罪量刑标准;(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适用三级文物的定罪量刑标准;(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适用二级以上文物的定罪量刑标准。针对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建筑构件、壁画、雕塑、石刻等实施走私、盗窃、倒卖等行为的,建筑构件、壁画、雕塑、石刻等文物本身的等级或者价值,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的规定定罪量刑。建筑构件、壁画、雕塑、石刻等所属不可移动文物的等级,应当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十三条 案件涉及不同等级的文物的,按照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量刑;有多件同级文物的,五件同级文物视为一件高一级文物,但是价值明显不相当的除外。第十四条 依照文物价值定罪量刑的,涉案文物的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文物价值;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价格证明认定明显不合理的,销赃数额认定,或者结合本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的鉴定意见、报告认定。第十五条 在行为人实施有关行为前,文物行政部门已对涉案文物及其等级作出认定的,可以直接对有关案件事实作出认定。对案件涉及的有关文物鉴定、价值认定等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或者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出具报告。其中,对于文物价值,也可以由有关价格认证机构作出价格认证并出具报告。第十六条 实施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至第九条规定的行为,虽已达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但行为人系初犯,积极退回或者协助追回文物,未造成文物损毁,并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实施本解释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的行为,虽已达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但行为人系初犯,积极赔偿损失,并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第十七条 走私、盗窃、损毁、倒卖、盗掘或者非法转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依照刑法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定罪量刑。第十八条 本解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研)发〔

1987〕32号)同时废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三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三百二十四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三百二十四条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四条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三百二十四条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三百二十四条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本解释第三条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五条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三条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三百二十四条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三百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三百二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三百二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三百二十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八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三百二十八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九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十条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四百一十九条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十一条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十二条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一条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条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六条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一条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条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六条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十三条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十四条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十五条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十五条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十六条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一条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条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六条至第九条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三条至第五条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十七条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十八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单位行贿罪特征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认定非法卖血如何认定
被判处缓刑期满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几种解释
对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到底需要怎样判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犯倒卖文物罪既遂严重吗应该如何处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被判处缓刑期满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2024-12-220 人看过

    一、被判处缓刑期满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不构成。《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所以判缓刑是不会构成

  • 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几种解释

    2024-12-220 人看过

    一、关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相关解释规定有几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

  • 单位行贿罪特征

    2024-12-220 人看过

    一、行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单位行贿罪有什么特征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能活动及声誉。该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该财物一般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财物,而非某个人的财物。同时,也包括一些具有财产性质的利益,如国

  •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认定非法卖血如何认定

    2024-12-220 人看过

    一、非法组织卖血罪的认定,非法组织卖血罪如何认定,如何 一、什么叫非法组织卖血罪?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行为。二、如何认定非法组织卖血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所谓采血是指采集、储存血液,并向

  • 对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到底需要怎样判定?

    2024-12-220 人看过

    一、有关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到底需要怎样判定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构成该罪,不仅要有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而且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果不属于情节严重,即使具有泄露行为亦不可能以该罪论处,情节严重与否,则应从泄露国家秘密的密级程度、泄露的次数、时间、后果、目的、动机以及行为人泄

  • 一、非法采矿罪是什么,非法采矿罪如何认定? 你好,有关非法采矿罪如何认定的知识, 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

  • 一、正当防卫如何去把握呢,有哪些相关规定 正当防卫需要把握以下几点1、首先要有不法侵害发生;2、防卫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4、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二、正当防卫如何去把握呢 正当防卫需

  • 一、应当怎样才是故意损毁文物犯罪立案追诉标准 本罪是举动犯,只要实施故意损毁行为,均构成本罪。

  • 一、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怎样才能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所谓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指的是运用某些特定的方法,即窃取、收买或者刺探,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大家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对国家秘密有所耳闻,我国的国家秘密是有级别划分的,分为绝密、机密以及秘密三种等级。值得注意的是,平常我们所说

  • 一、有关故意损毁文物罪的追诉标准是如何规定 本罪是举动犯,只要实施故意损毁行为,均构成本罪。

  • 一、认定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犯罪有几个要点 1、区分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界限刑法虽然将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规定在同一条文中,而且规定了相同的法定刑,但在具体适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别。因为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其主观方面是故意还是过失,对其应负的刑事责任有重大影响

  • 一、最高法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八条[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损

  • 一、怎么样才定义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 一、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认定,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指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的手段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的情况。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

  • 一、我国的单位行贿罪的追诉标准有怎样的规定 (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

  • 一、偷骨灰盒敲诈行为该怎么认定是盗窃罪还是敲诈勒索罪 偷骨灰盒敲诈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偷骨灰盒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

  • 一、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

  • 一、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判刑标准有以下规定《刑罚》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一、犯倒卖文物罪既遂严重吗,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构成倒卖文物罪既遂的,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很严重,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

  • 一、关于背叛国家犯罪公安追诉标准是如何规定 刑法102条的规定,勾结外国前者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棉勾结,危害我国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也是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刑法对构成本罪没有规定“情节”方面的要求并不要求已经造成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实际后果。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