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保障 > 戚墅堰劳动保障

戚墅堰劳动保障

来源:听律网络整理 2024-12-22 16:57:02 1 人看过
戚墅堰劳动保障
戚墅堰劳动保障

一、戚墅堰劳动保障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劳动者要独立于国家、独立于资本、独立于其他任何人,成为能够自由支配自己劳动力、享有自主择业权的主人;用人单位要独立于国家、独立于其他单位,成为能够自主经营,拥有用工自主权的市场主体。劳动保障其次是要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维护主体人格和法律地位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和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保障的相关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仅供参考

二、农民工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农民工工伤待遇有哪些

一、农民工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所以,这些单位的农民工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所在省(区、市)的农民工,

1~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式时,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说明情况。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农民工工伤待遇有哪些
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全部招用的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费由其所在地的用人单位缴纳,参保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农民工由于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

2、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4、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向单位所属社会保险分中心备案。同时,应到定点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救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三、农民工工伤能否享受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一、农民工工伤能否享受保险待遇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各地要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今年工伤保险扩面的重要工作,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今年重点推进建筑、矿山等工伤风险较大、职业危害较重行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二、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农民工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按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事宜,以保障工伤职工及时享受保险待遇。劳动保障部门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支付待遇时,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工伤职工的有关待遇。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农民工和因工死亡农民工的供养亲属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条件的,农民工本人或供养亲属可选择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按相关文件规定选择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及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人员发生变化,应及时报同级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新录用职工未缴费发生事故伤害的及在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绍兴钱清镇失土农民村里不给办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一般情况下,自由职业者应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购买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的要带齐本人的身份证、免冠一寸照片、社保参保申请书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个人参保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保。

五、肥东县征地补偿分给农民吗,该如何规定的

肥东县征地补偿分给农民的。虽然说在我国的农村的土地管理的规定中,我国的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但是我国的农民对农村的土地是享有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劳动监察大队管辖受理的投诉范围是什么
退休机关工作退休金按哪些时间计算?
劳动争议案例劳动仲裁的程序仲裁程序
成都市医保报销比例
亲人去世请丧假丧假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戚墅堰劳动保障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亲人去世请丧假丧假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2024-12-220 人看过

    一、亲人去世请丧假,丧假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

  • 劳动监察大队管辖受理的投诉范围是什么

    2024-12-220 人看过

    一、劳动监察大队管辖受理投诉的范围是怎样的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

  • 退休机关工作退休金按哪些时间计算?

    2024-12-220 人看过

    一、今年10月退休机关工作,退休金是按2023年什么时候作为基数计算退休金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计算方式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

  • 成都市医保报销比例

    2024-12-220 人看过

    一、成都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成都市医保报销比例 对于成都市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多少的回答如下成都医保住院报销指南,2017年成都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报销比例,2017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成都医保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成都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成都城乡居民基

  • 劳动争议案例劳动仲裁的程序仲裁程序

    2024-12-220 人看过

    一、劳动争议案例,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劳动仲裁的 劳动争议仲裁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

  • 一、童工是什么意思,童工是什么年纪的人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上文的相关知识就对于童工是什么意思问题的解答,其他规定如

  • 一、休完产假就辞职产假工资要归还给公司吗 不需要归还。1、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2、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

  • 一、工伤保险能赔职业病吗 职业病工伤保险赔是什么问题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⑵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是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女职工的保护还有用人单位应当要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用人单位还不得在女职工三期之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工职的做法,不然就会承担责任。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又是怎样的 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 一、营业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核算方法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营业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能够获得三倍的加班工资,在平时的休息日加班之后又不安排补休的,可以获得两倍的工资和加班费,在正常的工作日去加班,单位要给1.5倍的加班工资。二、劳动法规定企业员工劳动法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工资计算方

  • 一、65岁以上受劳动法保护吗 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并且享受退休待遇的人,是不受劳动法保护的,可以直接向法院以民事诉讼的方式索要报酬。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

  • 一、生育保险报销什么时候到账,规定是什么 生育保险报销一般在两个月内到账。用人单位为职工依法购买生育保险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保险可以职工自行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

  • 一、2023年丧葬费标准是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丧葬费标准是当地的上一年度的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的时间是半年的时间,丧葬费的计算影响因素包括时间,地区,逝者的年龄,丧葬费的领取对象是逝者的直系亲属,如果没有直系亲属,领取人员是组织安葬的人。二、2023天津市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

  • 一、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找谁 您好,针对您的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找谁问题解答如下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 一、宁波工伤保险怎么计算 2017年宁波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工伤保险事故赔偿标准,除了医疗费,误工费用外等费用按实际支付外,伤残补偿按等级确定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

  • 一、丧葬假是怎样规定的呢 员工配偶、父母(养父母)、子女、直系兄弟姐妹死亡,市内可请丧假3天;本省外地可请丧假5天;外省可请丧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市内可请丧假2天;本省外地可请丧假4天;外省可请丧假6天.1. 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

  • 一、退休金如何计算,退休金是怎么计算 退休金计算方法基础退休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司或雇主必须给予的一次性较大额酬劳。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职业有不同的指定年龄或年资,超过此年岁的职员,被视作想再继续工作也不合适,所

  • 一、2023年国家法定的晚婚假是多少天 晚婚假已取消,但可以正常享受婚假待遇。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一)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

  • 一、你好关于2023年国家规定丧假是几天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二、丧假的法律规

  • 一、辞职后医保缴费怎么办,辞职后社保怎么办 1、辞职后马上有新单位接收,可将医保关系全部转移到新单位,这个由新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帮忙处理。  2、辞职后没有新单位工作,可先将档案存放在劳动局或者社会保险所等能够托管档案的地方,具体要看当地的规定,一般来说,只要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