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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否得到赔偿?

来源:听律网络整理 2024-12-22 15:45:58 1 人看过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否得到赔偿?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否得到赔偿?

一、有一些员工不想去,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

如果公司搬迁地址是本市不同区的,则员工因此辞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搬离本市的,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
必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二、公司搬迁到另一个城市,工人不去的能有赔偿吗

公司搬迁到另一个城市,工人不去解除劳动合同的,有赔偿。因为这属于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5《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6《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7《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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