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浙江萧山医院门口,多扇玻璃门被男子砸碎。据产妇家属介绍,新生儿在该院出生后死亡。据医务科工作人员称,对于新生儿死亡,考虑多个原因:脐带绕颈、持续性枕后位以及胎盘一根血管断裂。这件事是谁的责任?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新生儿死亡,即使确定为医院的责任,当事人也无权通过违法行为发泄自己的情绪,这样做只会使自己陷于不利的境地,不但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可能还涉嫌寻衅滋事;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刑事犯罪。依法维权才是首选。
孩子死亡固然伤心,惋惜。但是也需要控制情绪,不能打砸,对于医院财物损毁,需对损毁财物价格评定,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新生儿死亡,需对死亡原因、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进行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