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梧州市、苍梧县两级检察院派出员额检察官迅速提前介入一起男子持刀砍伤学生和成年人的恶性案件。6月4日上午8时30分许,一男子持刀在苍梧县旺甫镇中心小学砍伤学生和成年人。经初步核查,受伤人数39人,其中,学生37人,为轻微伤,成年人2人,伤势稍重,已全部送往医院救治。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犯罪嫌疑人会得到怎样的处罚?
李松
您好,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郭光翠
该男子可能涉嫌故意伤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张扬智
该男子已经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和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周小杰
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甚至涉嫌故意杀人,明知会导致他人死亡,而放任结果发生!
张伟
构成故意伤害罪,承担刑事责任
成长会
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可以提附带民事起诉
师本领
该名男子已经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情节恶劣,依法应当严惩。
杨青松
涉嫌故意伤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及赔偿
龚永青
涉嫌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