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中午12点多,三门峡湖滨区一小区内,一名5岁男童被从天而降的一块瓷砖砸中头部,5岁男童被送往当地的黄河医院抢救,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而扔出瓷砖的责任人,是该楼层一名6岁的男童。
加害人男童未成年,在此件高空抛物造成人死亡的案件中,需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吗?
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周小杰
如果从高空故意扔东西致人受伤,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明知楼下人员密集而从高空抛物,造成危害的可能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孩子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那么孩子的不当行为家长除了教育外,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张伟
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属于危害公共安全,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郭光翠
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刑事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本案男童6岁未达到该罪的刑事责任能力主体,刑事责任不承担,但侵权的赔偿责任需要承担。
张扬智
高空抛物致人死亡,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孩子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其家长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李松
过失致人死亡,但有无未成年,无刑事责任。
师本领
6岁男童不承担刑事责任。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责任。
成长会
六岁孩子达不到刑事责任,不被处罚。但是可以找监护人民事赔偿
杨青松
未成年达不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是监护人需要赔偿
龚永青
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可以要求监护人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