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业主刘先生向记者反映,租客以资金困难为由,拖欠其位于越秀区华逸阁的房租逾万元,双方协调多次无果后,现在其用尽各种办法想清退租客,对方却坚决不肯搬离,并称业主家是小康家庭,名下有多套房,并不差这套房的房租。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张扬智
租客违约,业主有权依法维权。
师本领
这人再吹牛
周小杰
租客违约
龚永青
租客违约。。。
李金杏
房主有钱也不是租客拒付租金的理由
张伟
不差钱就把租金付了把
尹海峰
租客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