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只柯基狗在山东青岛某宠物店寄养期间死亡,医院初步判断是心脏病猝死。宠物主人张先生初次查看宠物店监控发现,狗狗曾被店主拖拽,宠物店主动赔偿2万元与张先生进行谅解。8月23日,张先生再次查看店内监控发现,店主存在更多虐打其他宠物的行为,遂向工商部门投诉此事,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应,且已无法和宠物店主取得联系。据了解,涉事宠物店目前已停业。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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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
故意毁坏财物可以处罚
师本领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李金杏
宠物店本是爱心人士们的基地,反而成了施暴者发泄的根据地。
尹海峰
可以故意毁坏财物处罚
张扬智
故意毁坏财物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周小杰
要经商,就要注意企业名声。
龚永青
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