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傍晚6:10左右,312国道上海方向K135处、锡港路上跨桥出现桥面侧翻,经现场初步勘测,桥下被压小车3辆(其中一辆系停放车辆,无人)。目前救援人员及车辆已到现场,救援和事故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
该起事故中,车辆责任和施工责任如何划分和追责,欢迎各位律师发布见解哦!
成长会
要追究过错方责任
张扬智
施工方,车辆方,交通管理部门均可能存在一定过错。
郭光翠
先鉴定事故原因,才能确定担责主体
徐霞
责任的划分要根据事故的调查结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认定。
叶宏燕
施工方和大货车都有责任
邱伟
需要鉴定事故发生原因之后才能确定责任。
曾小惠
事故责任经鉴定机构鉴定后才能确定
李松
车辆,施工方都有责任的
还得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李国帅
根据过错追究责任,可能需要进行鉴定。
余建飞
先确定事故原因,划分事故责任,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李来同
事故责任最终需要鉴定
张伟
目前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好说是哪一方责任
王庆杰
需要经过专门机构鉴定后确定责任
黄振
桥梁出现问题肯定是施工方或者是桥梁的管理方应当承担责任。
张牡
过错房承担主要责任。
龚永青
结合事故调查结果
李爱强
需要鉴定,才能具体下结论
杨青松
确定事故责任的前提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周小杰
汽车肯定有过错,建设施工是否有过错需要鉴定
师本领
按过错程度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