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一女子在社交媒体接连发文,控诉婆婆和丈夫。她称,自己因为生了女孩,遭受了来自丈夫和婆婆的长期家暴。自己还未出月子就被婆婆要求生二胎,自己以剖腹产伤口还未愈合拒绝,由此埋下了冲突的种子。去年3月14日晚,自己被丈夫婆婆打致一级伤残,卧床至今。第一拳直接打向女子的下体,第二拳打向女子的乳房,第三券大了后背,女子看情况不妙想往外跑,被丈夫拖住后腿,婆婆又从后面一拳将女子打倒在地。女子醒后还遭到了辱骂和恐吓,并不让女子去医院。事发后,女子年迈的父母从外地赶来,将其送往医院并报警。
然而当地公安机关对该女子的丈夫和婆婆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随后,女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定,公安机关做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重新调查。
7月14日上午,接受采访时,女子丈夫否认家暴,他说,“我身正不怕影子斜,所有情况都是严重不属实的,我现在正在维权。”而关于事发当晚的情况,他称,后续将通过相关平台予以说明。
如果该女子所讲属实,不明白为什么,都被打成一级伤残了,肯定也有就诊病历等资料,警方怎么还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况且,这已经不只是行政处罚就可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