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时多按一个“0”,对方拒还,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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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1-07-01 16:30:25

王先生作为公司对外接洽业务代表,与赵某约定由其担任公司顾问,公司每月支付给赵先生2万元作为服务费,扣除税点和手续费之后为1.9万余元。在代公司向赵某支付首期款的时候,王先生“手抖”多摁了一个“0”,1.9万余元一下子变成了19万余元,足足多汇过去17万余元。

王先生赶紧联系赵某,赵某表示同意退回多收的钱,并表示会在第二天完成操作。可是王先生只收到了10万元的退款,剩下的7万多元赵某并未归还。

多次讨要无果,2021年2月,王先生诉至宝应法院,要求赵某返还剩余的钱款。

法院经审理,对原告的该诉求,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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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9)

朱小丽

朱小丽

回复于2021-07-01

不当得利,诉讼返还

张扬智

张扬智

回复于2021-07-02

这是不当得利应该返还

徐霞

徐霞

回复于2021-07-03

不当得利应当返还,法院判决完全正确。

师本领

师本领

回复于2021-07-04

像这种恶意不返还的行为,应当重处,应当承担原告方的律师费。

程巍

程巍

回复于2021-07-05

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周小杰

周小杰

回复于2021-07-07

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

张伟

张伟

回复于2021-07-01

不当得利

龚永青

龚永青

回复于2021-07-01

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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