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10时许,汉阳区交通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队员巡逻至墨水湖南路芳草路口时,发现路边停有一辆车牌号为鄂A1***5的银色面包车,车身贴满“防水补漏”相关广告标语,严重影响驾驶人视线,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经查询,该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涉嫌逾期未检验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将车辆暂扣至专用停车场,传唤车主到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并要求车主及时清除车身广告。这件事大家怎么看?会如何处罚司机?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张伟
罚款
师本领
依法处理。
张扬智
这种情况会被处于罚款
丁志忠
依法依规
龚永青
依法处理
尹海峰
徐霞
对这种违法行为应当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