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一段“男子持刀抢劫便利店,反被老板用啤酒瓶一顿暴打”的监控视频在网络热传,经核实是在大连的一家超市内发生的。持刀男子被老板用啤酒瓶连续暴击至少九次头部,最终男子体力不支倒地。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周小杰
抢劫属于暴力型犯罪,店老板面临暴力威胁时,使用酒瓶反抗,致男子体力不支倒地,在男子倒地后未继续反击,造成男子受伤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张伟
正当防卫不承担责任
李金杏
面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做出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曾小惠
正当防卫
郭光翠
师本领
这是正当防卫,打死打残不需要承担责任。
王庆杰
属于正当防卫
张扬智
店老板面临抢劫行为,用酒瓶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即使造成抢劫者的人身伤亡,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李松
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成长会
王蓉
正当防卫,属于合法行为。
龚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