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南莫中队对发生在3月份的一起夜间交通事故做出责任认定,司机因驾驶证超出有效期且疏于观察,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两名行人因没有靠边行走,也需要承担事故责任。
路面视频显示,今年3月24号晚9点钟左右,邓某某、刘某某等四人,并排行走在南莫镇柴垛村,十三组地段的乡村道路上,边走边聊,浑然不觉身后危险已经逼近。
肇事司机老夏:等我发现有人的时候已经到了(人)后面。司机老夏在附近的工厂上班。当天,他加班到晚上9点左右,稍感疲惫急于回家,事发路段又没有路灯,等他发现路面有人时已经晚了。事故造成刘某某左额骨骨折、颅底骨折,邓某某锁骨骨折、脑干损伤。这件事大家怎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