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通的孙某发现车内钱包被盗,见不远处有人骑着电动车要走,孙某喊住他,男子却加油门就跑。孙某立马开车追了三四公里,最终直接将其撞倒。警方调查发现嫌疑人卞某是个惯偷,对偷孙某钱包的事实供认不讳。经诊断,卞某因被撞左腿骨折。事发后孙某后悔不已。最终,盗窃的嫌疑人卞某在医院被监视居住,孙某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孙某称,自己家庭困难,被偷的钱是他下个月的房租。孙某开车撞小偷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周小杰
属于防卫过当,盗窃并非暴力、伤害性强的行为,失主可以通过报警或者有效控制等方式维护自己权益,而采取驾车将其撞伤,也幸好没有造成其他人伤害。应合理使用自己的权利。
王蓉
防卫过当
龚永青
张伟
属于防卫过当
郭光翠
李佳丽
属防卫过当,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师本领
张扬智
将小偷撞伤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构成防卫过当
成长会
防卫过当,依法应该被处罚
李松
防卫过当,需要承担责任
刘伟伟
孙某事先不清楚谁为盗窃者,仅以不远处有人骑车要走实施的追赶行为,不具有防卫的正当性和防卫的具体对象,也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进行侵害时。本案仅是恰好追赶对象为盗窃者而已,所以不存在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是私力救济行为。
李金杏
我感觉是私力救济,正当防卫或者过当,前提是知道不法侵害,但是本案中不知道是不是他干的
付宜芳
李国帅
小偷盗窃孙某的钱包涉嫌盗窃罪,盗窃罪属于非暴力财产性犯罪。孙某开车追赶小偷的行为属于私力救济,但是开车将其撞伤并骨折,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属于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