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顶替者陈某某已被停职,学籍也被山东理工注销。这让陈春秀很不解,这属于自己的学籍,为何轻易注销?她还是向山东理工大学提出了重新入学的请求,但对方以“无此先例”拒绝。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张扬智
顶替者侵犯了陈春秀的姓名权,受教育权,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山东理工大学存在相应的过错,不应该只是简单的注销学籍,应该为陈春秀提供相应的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正义即使迟到,也不应该缺席。
李松
可以要求顶替者赔偿。但是学校现存学籍档案属于非真实本人,应当注销。至于能否重新入学,可以和学校沟通。
张伟
是否可以入学没有法律规定,只能与学校和教育部门协商
郭光翠
被顶替是哪个环节出了错,相关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受害者有权要求赔偿
周小杰
可以要求侵权者进行赔偿,学校应该人性化考虑,让有意愿的同学,重入校园。
师本领
搅臭鲜汤的老鼠被赶出厨房,厨师也因此被辞退。最后老板笑着说这是老子厨房里的猫腻,老子说了算。
成长会
顶替他人,侵犯他人受教育权,学籍被注销是合理的。但是能不能再入学要看学校的规定
王蓉
要求赔偿,学校也是无奈
付宜芳
已经被顶替了,学籍自然得注销,被顶替者可以与教育局学校进行协商沟通,本人重新入学,取得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