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接到这样的咨询:过不下去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们律师的答案是:告他/她。如决心离婚,那么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离婚不需要任何人同意!
离婚不需要任何人同意!
离婚不需要任何人同意!
法律保护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离婚可以选择协议(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哪怕是军人婚姻、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等特殊情形,也只是可能在短期内限制起诉离婚,并不是终生禁止离婚。且当事人完全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至民政局办离婚登记),或经过这个规定期间后再行起诉离婚,两种方式,最终都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
相关法条:《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