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案件由哪个部门管辖
污染环境罪案件由哪个部门管辖污染环境罪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放射...
焚烧炉排放物及危害
一、二恶英大量的研究证明,二恶英会产生一系列有毒效应。二恶英已经成为全世界一种传播很广的污染物,并且存在于世间各地人类的身体组织里。有研究表明,在工业化的国家里,妇女身体组织中二恶英的含量现在已经达到...
污染环境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怎样的
一、污染环境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怎样的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环境污染,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对这种事故及严重后果本应预见,但由于疏忽...
生态型环境侵权损害的法律救济
一、什么是生态型环境侵权损害救济生态损害侵权救济的概念即由于产业活动或人为原因,对生态系统、生态安全以及人类的安全造成现实的或者将有的威胁时,通过国家公法强制和私法协调能力结合从而实现侵害的排除或损害...
环境侵权保护
环境侵权保护环境侵权中所谓的损害,是指行为人因实施了污染或破坏环境的行为,并通过环境的作用而致他人人身、财产和其它权益损害的后果。环境侵权致人损害和一般侵权致人损害相比,除它们都是对合法民事权益造成的...
环境侵权的责任承担
环境侵权的责任承担《民法通则》的规定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
一般民事侵权赔偿和环境损害赔偿在举证责任上的区别
一般民事侵权赔偿和环境损害赔偿在举证上的区别在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中,原告被害人应当对要件事实(加害行为、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加害人过错)承担证实的举证责任。特殊侵权行为则反...
我国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范围
我国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一、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一般实行全额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以其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是由于环境侵害行为具有持续性、缓...
污染环境罪处置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污染环境罪处置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根据刑法第338条规定,环境污染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本罪的客观行为表...
严重污染环境罪解释具体内容介绍
严重污染环境罪解释具体内容界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的十四项认定标准。污染环境罪是环境污染犯罪的基本罪名。《刑法修正案(八)》将其入罪要件调整为“严重污染环境”。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解释》第一条列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