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统计登记办法》的决定

基本情况

  • 颁发单位:
  • 时效性: 现行生效
  • 颁发时间: 2015-07-07
  • 实施时间: 1970-01-01
  • 效力级别 其他法律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上海市统计登记办法》(1995年6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号令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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