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想咨询一下环境污染责任承担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呢
环境污染责任承担的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受害人有损害事实发生,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230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1230条
四、环境污染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1、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
2、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3、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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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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