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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赁合同要写哪些条款?

来源:听律网络整理 2024-12-22 15:11:12 1 人看过
深圳租赁合同要写哪些条款?
深圳租赁合同要写哪些条款?

一、深圳租赁合同要写哪些条款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

(三)房屋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维修责任;

(七)装修的约定;

(八)转租的约定;

(九)解除合同的条件;

(十)违约责任;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租赁合同需要具备的条款有哪些呢

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

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三、请问租赁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

租赁合同有以下主要条款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应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范本订立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订立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2《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2《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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