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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诉讼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律网络整理 2024-12-22 10:37:59 1 人看过
共同诉讼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共同诉讼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一、共同诉讼需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1、当事人双方至少有一方是两个以上,且各为独立的诉讼主体。

2、客观方面,诉讼标的须为共同。

3、属同一人民法院辖区,如若分别由不同辖区法院管辖,同样失去共同诉讼的基础。

4、在程序上,人民法院进行合并审理。

二、什么是共同诉讼,构成要件有什么,如何认定共同诉讼,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
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至少有一方是两个以上,且各为独立的诉讼主体。

2.诉讼标的须为共同。

3.属同一人民法院辖区。

4.在程序上,人民法院进行合并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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