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次承租可主张解除合同吗?
一、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次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吗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次承租人不能主张解除合同。因为出租人虽然没有同意,但属于默认承租人将房屋租赁给次承租人。而次承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既然有效,就不能随意解除。
二、租赁合同解除需要本人吗,租赁合同解除需要本人吗,租赁
大多人不清楚租赁合同解除也需要本人吗,具体来说是1、合同终止与解除对合同的履行来说结果和意义是一样的;2、合同终止分为期满终止和双方协商终止,合同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
3、如果是协议终止和解除的话,二者没有任何差别,解除后事项如何执行完全依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是单方解除的话,则因为是根据法定因素解除和违约解除,根据法定因素解除的话没有任何问题,而且还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对方没有实质违约的情况下而单方解除,则可能面临违约责任。
3、至于你说的原合同到期才执行的程序,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是否对相关有明确限定(押金估计肯定是有约定的)。
三、承租人在合同约定外怎么解除租赁合同
如果不是因为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如果是不能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健康或者安全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知道该房子是质量不合格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