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一、中国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有哪些法律规定
确实出现了销毁、隐匿会计账簿或者其的行为的、涉案的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的行为对于我国的公共财产安全将会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因此将会依法处罚犯罪嫌疑人。
二、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专业分析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立案标准为
1.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三、刑法中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现行刑法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立案规定?
法律分析
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立案规定为故意销毁的会计账簿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的,应当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八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