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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法律有何规定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1:22:00婚姻家庭1598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法律有何规定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首先应当进行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应当起诉。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少分。

二、你好请问起诉离婚,如何分割财产,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诉讼财产分配时,法官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分配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婚前财产,没做财产公证,离婚如何分配

婚前财产,没做财产公证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公证也不是必须要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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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人放弃遗产公证后,遗产继承人有权要求公证么?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继承人放弃遗产公证后,遗产继承人有权要求公证么?”问题回复如下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以上就是继承人遗产公证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二、放弃遗产继承需要公证书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放弃遗产继承需要公证书吗?”的解答如下 一,不是,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的,其他的遗产,只要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公证(比如现金等);  二,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以上就是继承需要公证书吗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三、放弃遗产继承的协议需要公证吗,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放弃遗产继承的协议一般不需要公证,公证不是生效要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的形式应予明确表示,不能以默示的方式作出。明确表示,也就是说,原则上应为书面形式;非书面形式的,可以为其他形式,但需能确定其表示的明确性;同时,无论书面还是非书面形式,该表示需传达给其他继承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四、放弃遗产继承要公证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放弃遗产继承一般不需要公证。放弃遗产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后就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温馨提示】听律网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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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要去哪里办离婚证? 一、关于离婚证要去哪里办问题如果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二、离婚是不是要哪里登记就去哪里离 1、办理离婚手续不是一定要在登记地办理。也可以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三、户口在异地,但是在当地办的结婚证,去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1、夫妻户口在异地,协议离婚不能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需要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审理,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2、法律依据《民法典》1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2]《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四、离婚都需要去哪里办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五、离婚如何办理,离婚要哪些东西 1、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2、协议离婚提交的材料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婚前房产经过一定年限可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可分割吗? 相关法律规定

婚前房产经过一定年限可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可分割吗? 相关法律规定

一、一方承诺婚前房产经过一定年限即转化为共同财产的,离婚时该房产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个人财产,将永远是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一方不得参与对另外一方个人财产的分配。但是,双方之间约定的婚前房产即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但是将婚前个人财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仅有协议还不足以,还应当办理房屋不动产过户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二、房产分割,婚后房产可以分割吗离婚后房产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根据具体情况,离婚婚后房产分割有以下方式(一)一般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不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两人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房产分割上自然按照共有财产予以分割。如果房产证上事子女的名字,则该房产视子女的房产,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分割。(二)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时,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只根据实际情况判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双方对房产的分配仍有争议的,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房屋所有权尚未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无法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分割予以判决,所以就只能就房屋的居住和使用问题进行处理。三、你好问一下,针对于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1、对产权完全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1、实际分割。私有房屋可进行实际分割的,例如房屋不在一处,或者虽在一处但可分门别户的,应首先考虑分割产权。分割时一般采取平均分割原则,但如果一方没有生活来源或有其他困难,如患有严重疾病,可适当予以多分;有子女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多分。如果不能平均分割的,例如面积不相等,结构不一样,新旧不同,在考虑双方都能取得房屋居住的前提下,可采取折旧补偿、作价补偿等方法进行分割。2、折价分割。实际中许多房屋是不宜进行实际分割居住的,从考虑房屋的使用效能和方便生活出发,可对这类房屋进行折价分割。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补偿价款的数额要考虑房屋的现状估算价,一般由双方协商或采取双方竞价的方式确定。2、对产权部分私有房屋离婚时的分割对产权部分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优惠售房单位职工享有房屋产权。一般来说,单位优惠售房的对象仅限于本单位职工,房屋产权登记人为本单位职工。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单位的,离婚时优惠售房单位一般不允许非本单位职工一方享有优惠房产权。因此,除非优惠售房单位同意,一般将房屋产权确定给该单位职工享有,由获得产权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2、现实房价应高于购房价。基于优惠房屋的优惠性,购买价远远低于实际价。如果以原购房价作价补偿进行分割,对于未获得产权一方来说显失公平。在处理这类房屋时,通常考虑当时购房的情况,结合现在的情况,以现实房价为依据,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四、夫妻离婚后分割房产证怎么分割,该如何规定的 夫妻离婚后分割房产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割,如果房产是婚前的财产,一般属于个人的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婚后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需要按照情况均等分割。...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需要交税吗?相关规定是什么?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需要交税吗?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父母去世房产继承要交税吗,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父母去世房产继承要交税。1、要交纳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百分之零点零五的合同印花税、一百元的登记费、五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2、对于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的,免除契税;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房产的,需要缴纳契税百分之一点五。法律依据《印花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引用法规[1]《印花税法》 第一条二、房子过户给兄弟姐妹要交税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房子过户给兄弟姐妹要交税。因为兄妹之间的房产过户,从法律上的定义是赠与。亲属间的赠与,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房地产税依下列标准及税率,分别计征1、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2、地产税依标准地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3、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之城市,暂依标准房地价合并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听律网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三、继承的遗产,房产过户要交多少税? 对于继承的遗产,房产过户要交多少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首先,你要拿着继承协议去公证处公证,就是确定你是法定的继承人、需要交纳公证费用。然后,你拿着这个公证书,房产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你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其他继承人的放弃继承协议(要公正的)不在的需要他们的死亡证明。最后,去该住房所在房产交易中心咨询办理过户手续,直系继承序列内继承人,是免除个税和营业税的,需要交纳评估费,契税,印花税,工本手续费等费用。这是遗产继承房产过户交多少税 的明细。由于你是无偿得到的继承,那么以后你出售这个房子,需要交纳全额房价20%的个人所得税和全额房价5.5%的营业税!四、开始征收遗产税是否真实,有什么相关规定 1、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必须制定法律,也就是开征遗产税需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立法方可执行。2、根据规划,遗产税尚未在其列,因此遗产税在近两年还不会开征。(注具体立法规划请点击延伸阅读文章了解)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案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一般实行三审制,即一个法律案一般应当经过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才能交付表决。因此,一部法律的起草到生效没有一年半载是不行的。...

起诉离婚需要如何进行手写或复印?

起诉离婚需要如何进行手写或复印?

一、起诉离婚是用手写还是要去复印 1、离婚起诉书手写或者打印都可以,离婚起诉书要写明当事人双方的基本身份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然后列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二、离婚诉讼书怎么打印,打印的是手写的吗 离婚诉讼书是打印吗,还是可以手写,其实都可以,但是最后落款必须原告本人手写。 自己写起诉书还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而且你要知道,提交给法院的起诉书副本,法院还会传送给被告,事无巨细的写明一切反而有利于被告的诉讼准备和反驳。这都是诉讼技巧的问题了)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就可以了,否则被告可以向法院说弄错人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欢迎继续咨询。三、离婚案件起诉状怎么写,起诉书怎么写,离婚案件起诉状 离婚起诉状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四、离婚起诉书用打印或者手写都是可以的吗 离婚诉讼书手写或者打印都可以的,只要按照格式要求写就可以,如果是手写注意字迹不要太潦草,还要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打印的签字日期部分要自己手写。但是现实中,当事人上交的诉讼书大多都是打印,由原告签名即可。五、离婚起诉状怎么写,起诉状要到法院才能写吗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离婚起诉状怎么写,起诉状要到法院才能写吗”问题回复如下离婚起诉状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六、女方离婚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起诉书怎么写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住址联系电话邮编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住址联系电话...

婚姻关系中分居两年以上,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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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一下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怎么处理 “分居”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社会原因造成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二是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第二种情况,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离婚不成而形成的分居,往往是坚决要求离婚的一方造成的,因而,不愿离婚的一方认为这是对方在制造离婚条件。不管是双方的自愿分居还是一方的主动分居,首先是因有了感情裂痕,而分居满两年说明夫妻在比较长的时间不堪同居,夫妻关系确实无法挽回,即使一方不愿离婚,但另一方已不愿与之生活,勉强维持对双方都是痛苦的事,如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过错方坚持不接受和好的调解,则不能勉强一方不愿维持的婚姻,否则,会违背两人的根本利益。过去的司法解释,以三年分居为离婚条件,经过多年的审判实践,认为三年太长,以两年为宜。二、我想请教一下“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如何理解 (一)“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具有两方面要素,须同时满足这两方面要素才能构成法定判离的情形1、因感情不和而分居;2、分居期限满两年。(二)分居的构成要素a.客观上夫妻共同生活废止,双方完全分开生活;b.主观上一方或双方具有分居的意愿。注意双方分屋不分房不构成分居,一方或双方因工作或其他客观原因分居两地亦不构成法定判离意义上的分居。实践中,双方可以签署分居协议并实际履行,以证明分居的事实。三、夫妻双方感情不合多年,分居两年以上,怎么办离婚,女方一个人能到民政局办吗 1、不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四、想离婚,从今天夫妻分居,可是两年后怎么来证明已分居两年的 想离婚证明分居两年有以下方式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五、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五、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这种情况法律会判我们自动离婚吗 1、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2、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民法典》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3、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其次,因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