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以及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以及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0:30:24刑事辩护1217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以及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一、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侵犯的是复杂的客体,既包括人身权利,也包括监管机构的正常活动,犯罪主体是特殊的主体,在主观方面存在故意的犯罪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定,对被监管人员进行殴打,满足这四个条件认定为虐待被监管人罪。

二、法律规定虐待被监管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包括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
复杂客体,即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
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特殊主体,即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

4、主观要件
表现为监管人员对其实施的体罚虐待及违反监管法规的行为的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三、如何确定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

法律分析
犯罪行为具备下列要件的,即可确定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

1、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

2、本罪主体特殊主体,即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

3、侵害的客体是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存在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四、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刑事判处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五、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12348.net/news/article/80.html

分享给朋友: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以及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的相关文章

暴力取证犯罪的刑事量刑标准

暴力取证犯罪的刑事量刑标准

一、规定暴力取证犯罪的刑事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二、规定暴力取证犯罪的刑事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三、规定暴力取证犯罪的刑事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公安追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犯罪的标准是什么

公安追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犯罪的标准是什么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犯罪的公安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三)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二)具有本解释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同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并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或者同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二条[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四条[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五条[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五条[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六条[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九条[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四条[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七条[1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二条[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四条[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五条[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五条[6]《最高...

我国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我国规定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2000.7.13法释〔2000〕19号)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引用法规[1]《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八条二、成立非法拘禁规定定罪刑罚是多少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三、成立非法拘禁罪规定刑事刑罚是多少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四、最高检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高检发释字[1999]2号(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二百三十八条)引用法规[1]《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238条[2]《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五、成立非法拘禁罪规定刑罚是多少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司法解释规定有几种?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司法解释规定有几种?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司法解释规定有几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8月6日 (三十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第417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司法及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417条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有几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8月6日 (三十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第417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司法及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417条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有几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8月6日 (三十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第417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司法及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417条四、关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司法解释规定有几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8月6日 (三十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第417条)...

法律中传染病防治失职定罪刑事责任有哪些

法律中传染病防治失职定罪刑事责任有哪些

一、法律中传染病防治失职定罪刑事责任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法律中传染病防治失职规定定罪刑事责任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法律中传染病防治失职犯罪的法定刑事责任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四、法律中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法定刑事责任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有关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刑事责任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六、有关传染病防治失职罪规定定罪刑事责任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定罪量刑档次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定罪量刑档次

一、刑法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规定的定罪量刑档次是多少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据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刑法过失损坏交通设施行为规定定罪量刑档次是多少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刑法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规定定罪量刑档次是多少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据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四、成立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规定的刑事量刑档次是多少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 依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据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规定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法定量刑档次是多少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六、成立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规定的定罪量刑档次是多少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