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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法律有何规定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1:22:00婚姻家庭1263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法律有何规定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首先应当进行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应当起诉。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少分。

二、你好请问起诉离婚,如何分割财产,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诉讼财产分配时,法官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分配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婚前财产,没做财产公证,离婚如何分配

婚前财产,没做财产公证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公证也不是必须要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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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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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因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这套房子的分割,有可能牵涉到第三人的利益,故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在本次离婚诉讼中处理这套房子。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的部分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提起诉讼;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再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因此,建议夫妻双方先就房产分割问题与第三人协商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如协商不成,除了提起离婚之诉外,还另需提起析产之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二、婚前父母买房,离婚时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怎么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予以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具体如下1、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协商处理。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前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离婚能否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婚前买的房子,婚前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是不参与分割的。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吵架后妻子家暴能否离婚?规定是什么?

吵架后妻子家暴能否离婚?规定是什么?

一、吵架被妻子家暴可以离婚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吵架,被妻子家暴了是可以离婚的,最好的办法是去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离婚手续,这种情况下,离婚分配财产时,应当考虑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于过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二、遭遇家暴要如何离婚? 1、一方遭受家暴的,双方办理离婚的方式有协议和诉讼两种。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可以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及债务的分割达成协议,然后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确无夫妻感情的,应准予离婚。对于一方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三、结婚一年,多次家暴,想离婚怎么办,有家暴的受伤照片 1、遭遇家暴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或社区、委员会举报再向法院提起人身保护令请求。2、针对家暴 行为没有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的权益但这种照顾并不是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不能认为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多分了一些财产就等于是赔偿了。因为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基于离婚时无过错方受到的损害无损害则无赔偿。3、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引用法规[1]《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2]《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四、女方家暴,又还不离婚应该如何办 1、遭遇家暴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或社区、委员会举报再向法院提起人身保护令请求。2、针对家暴行为,没有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3、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的权益。但这种照顾并不是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不能认为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多分了一些财产就等于是赔偿了,因为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基于离婚时无过错方受到的损害无损害则无赔偿。五、家暴要不要离婚,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家暴要离婚,只要当事人觉得自己跟配偶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因为一方对另一方家暴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只要法院对二人调解无效,那么就应判决夫妻二人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六、被家暴怎么办,家暴离婚后怎么办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或多或少都存在,但是真正敢于直面家暴,敢于维护自身权益的人却少之又少。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安机关予以劝阻和制止。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医生诊断证明等,这些以后都可以作为存在家庭暴力的有利证据。手机拍照如果在遭遇家庭暴力时,你能用手机将过程拍下来,也是一种证据来源。还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

离婚可以告第三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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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可以告第三者吗 1、妻子可以获得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最高法院于2001年12月24日便及时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其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这条司法解释排除了妻子起诉“小三”的可能。所以,当前,妻子难以起诉“小三”。2、法律不能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保护另一人的合法权益感情是道德调整范畴而非法律所能规范。法律不能因为需要保护一部分人的权益就可以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否离婚只能从夫妻双方当事人感情的破裂为基准。不能把愤怒转嫁于“小三”,因为离不离婚是夫妻一方的事,“小三”充其量是一个诱因。强加在“小三”身上,并以此要她承担拯救家庭的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是不可行的。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二、有第三者离婚有赔偿吗,有哪些规定 一方重大过错,离婚时另一方有权索赔。适当补偿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不能完全客观地以金钱计量和赔偿。因此,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三、重婚可以不告第三者吗 1.不可以。重婚罪是对向犯,两个方面都是重婚,因此要起诉两人。2.重婚罪不需要离婚就能报案,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4.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1]《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抚养费何时支付?

抚养费何时支付?

一、抚养费什么时候支付? 以下就是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的相关回答。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二、什么时候给抚养费,什么时候给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一)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二)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以上是对于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的回答,希望帮到你。【法律条文】:《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三、判决后抚养费给付时间是什么时候 1、是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中有抚养费的具体支付等,那么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履行离婚协议的抚养费,拿到有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3、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四、抚养费给付时间是该怎么规定的 1、抚养费支付的时间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若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即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五、现在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提前停止给付抚育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六、抚养费应该支付到什么时候 孩子到了18周岁已属于成年人,一般的情况已有自立生存能力,所以民法典规定孩子的抚养费原则上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自立能力较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已经开始工作且收入能维持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以停止供给抚养费。有的人不仅要问,18周岁孩子刚刚读大学,读大学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笔费用怎么办?不要着急,民法典针对抚养费还约定了三种特殊情况的支付。如父母经济条件许可,子女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父母则仍然要负担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