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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只凭结婚证能办理离婚吗?法律是否有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0:29:42婚姻家庭2045
婚姻登记只凭结婚证能办理离婚吗?法律是否有相关规定?

一、只有一个结婚证能够办理离婚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只有一个结婚证可以办理离婚,夫妻二人可用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只要双方都有离婚意愿,工作人员经审查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待其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依法为其办理离婚登记。或者丢失结婚证的一方也可以先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结婚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二、只有身份证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户口簿没有带

1、不可以。领取结婚证还需要当事人的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户口簿毁损的,当事人可以带着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带着户籍证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

2、《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三、临时身份证是否能办理结婚证,有哪些相关规定

临时身份证能办理结婚证。在公民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领取的临时身份证具有正常的身份证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当事人办理结婚时能够作为其身份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是认可临时身份证的。

四、离婚没有身份证可不可以,只有户口本,和结婚证

一、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二、《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五、没有结婚证可以办离婚证吗,没有结婚证可以办离婚吗

您好,针对您的没有结婚证可以办离婚证吗,没有结婚证可以办离婚吗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其次,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以上是关于你咨询的结婚证没有可以办离婚证问题的解答,谢谢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1]《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六、女方父母不给户口本,女方只有身份证可以办结婚证吗

1、没有户口本的,女方可以拿着户籍证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

2、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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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子女要承担赡养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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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父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子女要承担赡养义务吗 生父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子女要承担赡养。1、不尽抚养义务的话,其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具体而言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而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条件,父母即使没有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子女也应对父母尽赡养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二、在我国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怎样认定 要看子女是否履行了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经济上供养是指物质和金钱上的供给,用以保障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生活上照料是指对老年人的起居、饮食、睡眠、活动、安全、居住条件以及卫生条件、心理状况等诸多方面的策划、安排与照顾,使老年人的生活无现实上的障碍亦无后顾之忧。精神上慰藉是指与老年人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听取老年人的心声,减轻老年人的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让老年人感受到天伦之乐和生活踏实,保持老年人的愉悦心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三、我国规定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怎样认定 要看子女是否履行了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经济上供养是指物质和金钱上的供给,用以保障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生活上照料是指对老年人的起居、饮食、睡眠、活动、安全、居住条件以及卫生条件、心理状况等诸多方面的策划、安排与照顾,使老年人的生活无现实上的障碍亦无后顾之忧。精神上慰藉是指与老年人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听取老年人的心声,减轻老年人的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让老年人感受到天伦之乐和生活踏实,保持老年人的愉悦心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四、在我国怎么确定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 要看子女是否履行了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经济上供养是指物质和金钱上的供给,用以保障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生活上照料是指对老年人的起居、饮食、睡眠、活动、安全、居住条件以及卫生条件、心理状况等诸多方面的策划、安排与照顾,使老年人的生活无现实上的障碍亦无后顾之忧。精神上慰藉是指与老年人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听取老年人的心声,减轻老年人的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让老年人感受到天伦之乐和生活踏实,保持老年人的愉悦心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五、在我国如何认定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 要看子女是否履行了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经济上供...

哺乳期母亲离开孩子,男方可否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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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子在哺乳期母亲丢下孩子走了,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1、男方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写起诉状,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被告女方离家出走的证据。2、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二、和老公想离婚,孩子只有9个月,民政局的人说哺乳期不可以离婚,真的不可以吗 1、法律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哺乳期内是可以离婚的。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3、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三、孩子不满两岁,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法律分析】孩子没满2岁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法律规定不得起诉离婚的情况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但是女方可以提出,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所以,孩子没满2岁是符合起诉离婚条件的。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四、孩子有九个月,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1、如果是女方提出,满足离婚条件的可以离婚。婴儿九个月属于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婚后一人买房,贷款一人还,算婚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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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买房,房子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贷款也是一个人,算是婚后共同财产吗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二、婚后夫妻共同贷款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男方的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1、属于。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三、婚前男方贷款买房,房产证登记两人名字,婚后这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2、婚前一方由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额名下。3、婚前一方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4、婚前准夫妻双方一起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5、婚前由其中一方先付首付,婚后双方再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的名下。6、婚前一方由父母进行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其中在一方父母的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款。若是在婚前由一方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买房一方父母的名下,那么产权肯定归一方父母,跟夫妻双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