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盖房不合格没合同怎么办
一、农村盖房不合格没合同怎么办
农村盖房没签订合同修建不合格的可以进行协商,要求其进行补修,口头合同也是合同,建筑承揽合同并不要求非是书面合同,对方不进行补休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二、农村宅基地不允许盖房子吗,是怎么规定的
可以建房,但要符合城乡规划,且要履行有关法定程序。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有以下规定
1、宅基地使用权仅指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
2、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的限制;
3、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以出卖、赠与、入股、联营等方式处分宅基地。
三、我大爷76岁了,他无房,村上说给修房,可是听说无房场,就不出盖了。这样合法吗
如果无寓居的地方,能够向村上申请宅基地,只要活得准许就可修房了。r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rn 第六十二条乡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出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的准则。rn 乡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rn 乡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准许;其中,牵涉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限定解决审批手续。rn 乡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准许。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四、房子的合同丢了怎么办有没有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当事人发现房子的合同丢了,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如果在未进行房屋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可以将合同作废,与对方重新签订合同。
2、如果在已完成预售登记,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申请注销丢失的合同,并重新签订合同。
3、在完成预售登记并办理按揭后丢失合同的,购房者还需要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引用法规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五、房产居间合同没有盖章有法律效力吗
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合同必须盖公章,才能生效。如果没有盖章,但是有签字的,也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