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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何求助于法律解决

法律咨询网2023-06-27 07:32:00婚姻家庭1114
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何求助于法律解决

一、怎样的行为算是家庭暴力,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实施家庭暴力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失和物质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二、家庭暴力,家庭报警,家庭暴力怎么处理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一、向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1、哪些人对家暴可以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1、家庭暴力受害人;  

2、受害人法定代理人(若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受害人近亲属。  

2、可以向以下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1、受害人或加害人所在单位;  

2、受害人或加害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3、妇女联合会;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二、向公安机关报案  

1、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2、公安机关认为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3、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1、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2、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申请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2、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这是对怎么处理家庭暴力的回答。

三、怎样处罚家庭暴力加害者,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一般按照下列方式处罚家庭暴力加害者

1、家庭暴力行为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其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条

四、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一般应该怎样

1、《民法典》第1042条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第1079条规定,可以将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作为离婚的法定事由,也就是说,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以受到暴力侵害为由作为离婚的条件,作为法律赋予受害人的一项权利,受害让也可以不提出,法院也不能以此为由判决当事人离婚。

3、第1071条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申请离婚后的过错赔偿,即在离婚后可以依据《民法典》关于离婚过错赔偿的规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

4、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民法典》作为民事法律,不就家庭暴力行为规定单独的罪名,家庭暴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处罚,必须通过刑法解决。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1042条
[2]《民法典》 第1079条
[3]《民法典》 第1071条

五、我想问一下针对未成年人家庭暴力怎样处理

在父母对你进行体罚的时候,首先判断自己是不是有错,如果真是自己有错,那最好及时承认错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可以及时避免遭到父母教育。

1、持续、经常性的体罚
这个是家庭暴力最主要的体现,就是父母会时不时对孩子出气,没有错的时候也会习惯性的体罚孩子,犯错之后更会找到理由加倍的施加暴力,如果出现了这种经常性的体罚,鞭打,那就可以认为是家庭暴力。

2、身体和精神的损害
孩子作为父母的心头肉,在一般性体罚的时候大多都是为了出气,并不会使用一些会在身体上面留下太多伤痕的手段,例如鞭子,棍棒之类的。同样的,一般性体罚的目的是为了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避免下次的发生,而不会在孩子心里面留下阴影。例如,如果回家晚了就不给吃饭,这种事情一直出现的话,也会给孩子心理造成不小的影响,可以认为是家庭暴力。

六、家庭暴力怎么办,怎么办,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希望每一个公民或组织发现他人遭受家庭暴力时,都应通过报警等方式积极伸出援手同时提醒每一个遭到家庭暴力的人,当你遭遇到家暴时,应注意这些事项,最大程度减少伤害一、远离厨房,以免施暴者用锐器伤你靠近门窗向邻居及路人求助注意保护头、脸、胸、腹等身体重要部位躲进有电话可求助的房间,如有可能,将施暴者反锁在门外同时第一时间拨打110,并保存出警记录二、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三、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反家暴法明确,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四、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可以包括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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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领养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一、收养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同等权利和义务。二、收养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有没有法律依据 收养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养子女属于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与父母,养子女属于子女。法定继承是指《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继承顺位,在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三、养子女有继承权吗,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赡养是赡养,继承是继承,不要混淆,不赡养有法律方式可以解决,该采取的时候必须采取,否则不能以此为由对抗其继承,遗嘱继承是另一回事。实际上没有一个人不把自己的钱款或者财产留给自己的儿子,再不孝顺,也是自家的根,也给自己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别人做不到这。另外除非当事人自己主动承认是老人的个人财产,而且就是不要,否则视为家庭财产,用以上是继子女赡养有继承权吗的回答四、收养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同等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