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纠纷 > 缓刑期能贷款买房吗

缓刑期能贷款买房吗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0:28:21房产纠纷1127
缓刑期能贷款买房吗

一、缓刑期间想买房能贷款吗

缓刑人员能贷款买房。法律只规定了缓刑期间要遵守下列规定,并没有规定不能贷款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7条,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引用法规
[1]《商业银行法》 第7条

二、你好关于缓刑期间的人可以贷款买房吗

缓刑期内若是可以在银行查到征信记录,能提供银行流水且符合银行贷款的资料是可以的。贷款买房的需要满足贷款的资料

1、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

3、购房协议书正本;

4、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收入证明;

7、银行要求近半年的银行流水;

8、其他财力证明银行存单等。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
第二,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第三,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72条
[2]《刑法》 第74条

三、缓刑期间能贷款买房吗

缓刑刑期结束买房贷款不受影响,办理银行贷款银行只查询借款人的征信信息,牢狱史贼征信报告中并没有显示,所以并不影响办理贷款,只要借款人满足银行贷款的条件就可以申请贷款;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  
2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3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无抵押贷款办理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1、客户递交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2、放贷银行或公司核查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级别是否有违法记录,针对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还需调查其企业经营状况。  

3、放贷单位工作人员与客户签约,并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放款。

四、缓刑期间想贷款买房可以吗

缓刑人员能贷款买房。法律只规定了缓刑期间要遵守下列规定,并没有规定不能贷款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7条,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引用法规
[1]《商业银行法》 第7条

五、缓刑期间可以贷款买房子吗

1、缓刑期想贷款买房可以。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宣告缓刑人员按揭购买房屋并没有做出禁止性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只要符合办理按揭的手续,就可以办理贷款。按照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引用法规
[1]《商业银行法》 第七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12348.net/news/article/61.html

分享给朋友:

“缓刑期能贷款买房吗” 的相关文章

不动产登记簿应记录哪些事项?

不动产登记簿应记录哪些事项?

一、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哪些事项 1、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2、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3、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4、其他相关事项。二、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的事项包含哪些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的事项包含以下这些(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三、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包括哪些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包括以下这些(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四、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怎么处理 1、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2、关于不动产登记制度中的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的规定。更正登记是对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瑕疵记载进行改正补充而进行的登记。更正登记是彻底地终止现实登记的权利推定效力,终局性地终止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对现实登记权利的取得。因此,更正登记是对原登记权利的涂销登记,同时是对真正权利的初始登记。3、根据更正登记程序启动方式的不同,更正登记分为依申请的更正登记和依职权的更正登记两种方式。对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作出了相关限定。首先,本条第一款规定了登记机构进行更正登记的条件是,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两种情形。至于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证据1)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2)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的仲裁裁决;3)其他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作出的有效的行政决定、处罚书、司法决定、裁决书等;4)其他证据则由登记机构,在依法确认之后,再行决定是否予以更正。...

购房者办理二手房贷款一般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购房者办理二手房贷款一般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一、购房者在办理二手房贷款时,一般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购房者在办理二手房贷款时,一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与卖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购房意向书原件;3、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6、资信证明原件(使用银行提供的标准格式)。二、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无贷款,还没有领钥匙,交易该注意什么 1、首先核实产权,确认房产已经登记在业主名下。其次查看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交易房屋是否在租,土地情况是否清晰,物管费用是否拖欠,中介公司是否违规,合同约定是否明确,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买卖双方可以签订买卖合同进行交易,但不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有哪些危险2、购房者若是购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按照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强行进行交易,会有以下危险1按照规定,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若是买卖双方强行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2若房屋被归入拆迁范围,没房产证的房子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3不能办理抵押,也就意味着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4如果房屋所在的项目是非法开发的,并且没有房产证,那么会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5没有房产证(未过户)的房屋在遇到问题时,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6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购房者不能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三、买二手房,需要贷款,之前已经贷款的,还可以申请贷款吗 1、身上有贷款并不影响客户之后继续办理新的贷款,只要客户保持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能提供充足的财力收入资料证明自己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各方面资信符合经办银行(贷款机构/平台)提出的条件要求,一般就能顺利借下款了。2、而银行(贷款机构/平台)也没有规定客户在名下有贷款的情况下不能再贷,甚至很多贷款产品可以同时借多笔。当然,大家需要注意,如果名下贷款有很多未还清,导致个人负债率过高,因为频繁借贷太多导致出现多头借贷情况,征信(大数据)变“花”的话,恐怕会影响到后续贷款审批,经办银行(贷款机构/平台)也许会因此担心客户的经济生活不稳定、还款能力不足,认为放贷风险较大,从而拒绝批贷。四、买房需要贷款,二手房能按揭贷款吗 1、可以。在决定买房之前,房屋的基本信息要做到十分熟知,这期间需要和房屋产权人多做交流,除了考察房屋的质量情况、产权状况,房屋产权证,产权人的身份证等信息也是需要重点了解的。2、房龄15年以内的二手房是可以按揭的,超过则要视具体的房屋而定。...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合同上只有男友名字,结婚后想要加名需婚前贷款。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合同上只有男友名字,结婚后想要加名需婚前贷款。

一、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合同只有男方名字。婚后办证,房产证想要加上女方名字 随时可以加上女方名字,加上后意味着房子是你们公共所有。1、原则上讲,这属于你的财产,如果你愿意赠与部分给你妻子,建议按如下方式办理婚前投资部分归入你名下,婚后部分(还贷),夫妻共有,不需要加名字,无论是否加名字都是夫妻共有的,除非你们订立协议,婚后AA制。2、不存在加名这一概念,产权关系转移,必须在无抵押状态进行,因此,未还贷完成之前是办不了的。3、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程序如下:增加房产共有权人适用仅能增加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不能增加其它人。4、更名申请主要包含如下说明房产所有权现状;希望增加的共有权人的原因;增加共有权人姓名、身份证号;说明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额共有、双方的份额。如果按份额共有,谁持所有权证、谁持共有权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产权证原件;房产证中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复印件各两份。5、双方必须共同到场,现场填写房屋产权转移申请书。不收费,不用交契税。二、男方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婚后有房贷,办理房产证能加女方名字吗 可以。据了解,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的情况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所需证件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所需流程1、去房屋所在地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若材料齐全就会给一个号码。3、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二、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所需流程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可拨打电话咨询相关的银行。其他流程同“有房无贷”房产加名怎么办理1.一种是婚前房屋产权增加共有人,这种情况按转移登记中的“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其中,属于赠与的,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属于买卖的,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中心申请办理。2.另一种是婚后房屋产权增加共有人,这种情况属于更正登记,市民只需持房产证、身份证和结婚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三、婚前男方贷款买的房子,房产证写的一个人名字,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后怎么分 一、婚前的房子婚后加上对方名字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判决如何分割。二、离婚后如果房子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房贷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如果房子被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房贷也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由这一方自己负责偿还,其配偶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四、婚前贷款买房,写一方名字,婚后可以加名吗 一、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可以加另一方名字。加名需经该房贷款银行同意办理赠与公证,携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相应产权部分税费办理加名手续。二、附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引用法规[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五、婚前贷款买房,合同书写的男方名字,后期房产证可以加名字吗 现在不能加,必须等男方的房产证下来之后,再考虑加名字。具体的程序是由夫妻双方申请,提交 1、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结婚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 3、...

开发企业未出售的房屋需要交物业费吗

开发企业未出售的房屋需要交物业费吗

一、开发企业已竣工但未出售的要交物业费吗 开发企业已竣工但未出售的应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未出售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交。建筑到竣工尚未出售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所以物业费当然有建设单位缴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引用法规[1]《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二、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可以向谁主张物业费 可以向开发商主张物业费用。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风险提示物业企业的注意事项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三、开发商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可以交房吗 可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如果开发商不能出具此表,你可以拒绝收房,而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引用法规[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四、开发商征地未用能否出租给企业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开发商征地未用还在使用期限内的,可以出租给企业。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商必须是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同时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不得违反合同的规定。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第三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引用法规[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九条[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条[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一条五、开发企业已竣工但未出售的要交物业费吗,怎么规定 开发企业已竣工但未出售的应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未出售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交。建筑到竣工尚未出售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所以物业费当然有建设单位缴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引用法规[1]《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六、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应该如何办 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要看什么原因不缴纳,如果属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如达不到供热标准、维修不合格、卫生不佳等原因,物业公司要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听取业主合理建议。这样,能提高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率。如果物业公司服务到位,业主故意拖欠不缴纳管理费,经多次催缴仍不缴费的,物业公司可以按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缴费合同,经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无效后,可到当地法院进行起诉。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一定标准的服务,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公司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引用法规[1]《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七条...

担保人需要担保人吗?担保人可以代还贷款吗?

担保人需要担保人吗?担保人可以代还贷款吗?

一、担保人需要担保人吗?担保人可以代还贷款吗?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以上是对担保人可以贷款吗的相关,希望对你有帮助。二、个人贷款买房,找人担保需要交担保费吗 1、购房贷款担保费可能需要缴纳、也有可能并不需要缴纳是否需要支付担保费,可以由担保人、被担保人协商确定。当公民申请房屋贷款的时候,如果借款人收入足够或者信用纪录是良好的,那么贷款一般都比较容易获得审批。但是如果借款人的收入是不够的,或者是信用纪录不好的,首付不足。贷款机构就会要求借款人找一个担保人,对房屋的负债作个人承担。常见的房贷担保人是父母作子女的担保人、配偶作为担保人、兄弟姊妹作为担保人,或者找朋友作为担保人。2、商业贷款又称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三、房贷抵押要担保人吗,担保人需不需要 关于房贷要担保人吗这个问题的话,买房贷款没有要求必须有但保人。需要担保人的情况① 提供不了银行需要的相关资料;② 无法提供相应的资产证明;③ 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担保人相关① 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② 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③ 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④ 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四、买房子做担保人可以贷款吗,担保人可以贷款吗,担保人能否 您好,针对您的买房子做担保人可以贷款吗,担保人可以贷款吗,担保人能否问题解答如下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成都公积金提前还款有哪些条件?

成都公积金提前还款有哪些条件?

一、成都公积金提前还款是如何规定的条件 1.合同生效满一年;2.贷款逾期的,先还清所拖欠的贷款本息,再申请提前还款;3.在提前还款日,按照提前归还的本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并结清所还本金的应收利息;4.遇利率调整,应收利息按不同利率分段计息;5.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的,每次还款额应为万元的整数倍;6.借款人提前还款次数不能超过6次。二、成都公积金提前还款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1.合同生效满一年;2.贷款逾期的,先还清所拖欠的贷款本息,再申请提前还款;3.在提前还款日,按照提前归还的本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并结清所还本金的应收利息;4.遇利率调整,应收利息按不同利率分段计息;5.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的,每次还款额应为万元的整数倍;6.借款人提前还款次数不能超过6次。三、成都公积金提前还款是如何的办理条件 1.合同生效满一年;2.贷款逾期的,先还清所拖欠的贷款本息,再申请提前还款;3.在提前还款日,按照提前归还的本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并结清所还本金的应收利息;4.遇利率调整,应收利息按不同利率分段计息;5.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的,每次还款额应为万元的整数倍;6.借款人提前还款次数不能超过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