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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放弃遗产后,遗产继承人有权要求公证吗?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1:07:45婚姻家庭1256
继承人放弃遗产后,遗产继承人有权要求公证吗?

一、继承人放弃遗产公证后,遗产继承人有权要求公证么?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继承人放弃遗产公证后,遗产继承人有权要求公证么?”问题回复如下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以上就是继承人遗产公证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二、放弃遗产继承需要公证书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放弃遗产继承需要公证书吗?”的解答如下 一,不是,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的,其他的遗产,只要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公证(比如现金等);  二,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以上就是继承需要公证书吗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三、放弃遗产继承的协议需要公证吗,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放弃遗产继承的协议一般不需要公证,公证不是生效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继承的形式应予明确表示,不能以默示的方式作出。明确表示,也就是说,原则上应为书面形式;非书面形式的,可以为其他形式,但需能确定其表示的明确性;同时,无论书面还是非书面形式,该表示需传达给其他继承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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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四、放弃遗产继承要公证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放弃遗产继承一般不需要公证。放弃遗产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后就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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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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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学生子女是否可以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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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离异,成年学生子女是否可以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费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向父母主张抚养费。2、如果是大学生,身体、智力状况正常,完全具备劳动能力,不符合“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标准,无权向父母主张生活费。但有经济负担能力的父母自愿为子女提供大学生活费、教育费的除外。二、成年子女还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用吗 1.对于这种情况,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2.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对于一般离婚案件,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都包括在了其中。但是只需要按照规定,将孩子抚养至成年即可,且,在抚养期间,只需要支付孩子的教育、医疗费用即可,对于孩子的旅游、出国等费用,父母是不需要支付的。三、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儿子抚养费吗 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儿子抚养费的情形如下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四、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费吗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向父母主张抚养费。如果是大学生,身体、智力状况正常,完全具备劳动能力,不符合“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标准,无权向父母主张生活费。但有经济负担能力的父母自愿为子女提供大学生活费、教育费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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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试管离婚后抚养权如何判决,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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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子是试管离婚后抚养权如何判决,规定是什么 双方共同决定做试管生下的孩子属于婚生子女,离婚的时候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二、离婚诉讼小孩可以共同抚养吗 可以,双方也可以轮流扶养,只要双方达成共识即可。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三、被告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候的总原则是两岁以下孩子,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两岁以上的孩子,就不一定了。2、法院在判决孩子给谁抚养的综合原则是究竟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生活和成长。3、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情形第一、父母双方谁有更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条件。第二,考虑孩子过去生活中是谁在照料孩子,孩子和谁的感情更深。第三,考虑一方有没有节育可能,或者再育可能。有没有再婚的可能,考虑母亲的年龄。第四,一方有没有不良恶性,比如赌博酗酒吸毒。如果是10岁以上孩子,还会征求孩子个人意见。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四、民法典分居未离小孩能轮流抚养吗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进行轮流抚养。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一方面能够减少因父母离婚给子女心灵上投下的阴影,使子女不因父母离婚而失去父母的共同关怀爱护,在人格上、生理上健康成长;另一方面,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也可以使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在感情上得到慰藉,可以缓和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融洽双方的关系,共同做好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婚前贷款购房后,若贷款未还清,能否加女方名字?

婚前贷款购房后,若贷款未还清,能否加女方名字?

一、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贷款未还清,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1、可以加名字。婚前买房,名字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2、婚前买房,婚前或者婚后加上另一方姓名,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买房,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4、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买房,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夫妻双方应该平分。二、婚前男方买的房子贷款未还清,,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 婚后可以加名字,但是一般要在清贷之后。到房屋所属房管局办理手续即可,夫妻间的过户,添加产权所有人是不收取税费的,只有一小部分手续费,具体数额地方不同,但是很少就对了。需要携带的证件有,房屋产权证,贷款清偿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还有去填个申请。添加所有人之后,房屋成为共有财产。不添加名字的话,婚后所偿还的贷款部分,为共有财产,首付及婚前偿还的贷款部分不属于共有财产。三、婚前男方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能加女方名字吗 1、贷款中的房屋加名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2、因为抵押中的房产加名或减名为影响抵押权人押品风险,夫妻之间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记费,夫妻以外的关系人或非关系人只能通过买卖份额的方式增加共有人。四、男方婚前买房贷款还未结清,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1、可以。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本来属于男方个人,但是婚后加上女方姓名后就变成夫妻共有财产了,倘若离婚,则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2、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3、《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司法解释对于还贷的房屋也做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五、婚前男方买房,贷款未还清,婚后能添加女方名字吗 贷款未还清不能加名字。1、有贷款的房子不可以增加共有人,除非提前将银行贷款还清,因为在自己贷款的时候,房产证一直在银行做抵押,这时候是不能办理产权的任何手续的。2、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3、因为抵押中的房产加名或减名为影响抵押权人押品风险,夫妻之间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记费,夫妻以外的关系人或非关系人只能通过买卖份额的方式增加共有人。具体流程1)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2)办理提前还款,领取结清证明、它项权证等资料。3)拿银行出具的资料和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在房管局办理与贷款银行的解押手续。4)现产权人及共有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房管局办理增加共有人更名或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