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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儿子抚养权,哪些证据是必需的?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0:27:29婚姻家庭1472
争夺儿子抚养权,哪些证据是必需的?

一、你好问一下,针对于争取儿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如何争取孩子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收集什么证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诉讼中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围绕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举证。
如果子女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跟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情况下,法院就会把抚养权判决给女方。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搜集证据

1、子女随长期随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对子女成长有不利影响。

3、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三、抚养权公证是否需要双方都去,有哪些相关规定

抚养权公证需要双方都去。因为签署《确定孩子抚养权协议》关系到双方当事人对被抚养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所以法律要求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抚养权公证手续,而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否则,公证处可以依法为其不予办理公证手续。

四、变更抚养权的证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变更抚养权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方面双方经济收入证明、教育程度、家庭成员情况;

2、孩子现在生活的环境情况;

3、孩子个人意见的情况;

4、证明一方未尽到抚养义务或者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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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五、孩子抚养费的请求权人包括什么,有没有规定?

孩子抚养费的请求权人包括孩子自身、孩子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等。在我国的离婚案件的处理中,对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是十分的重视的,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即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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