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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起诉状,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咨询网2023-06-27 04:54:59婚姻家庭1465
抚养费起诉状,需要什么材料?

一、抚养费起诉状,需要什么材料?

可以以小孩的名义写一份诉讼状,你可以做为监护人代理,然后将诉讼状送到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即可。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付不执行,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一般按月、季、年支付;

3、诉讼费可以请求由被告承担;

100-300之间。

4、按对方的月收入的20—

30%确定抚养费数额。没有固定工作的,按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以上即是抚养费起诉状需要什么的具体回答。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二、抚养费起诉需要找律师吗,在外地起诉可以吗

1、可以找律师,也可以在一方所在的外地起诉。

2、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抚养费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您好!关于“抚养费起诉需要什么证据?”的回复如下若要起诉变更抚养费,我们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相应证据主要是

1、开销增大的相关证据,比如生活消费增加的相关证据票据或者住院、上学的大额开销的相关票据;

2、抚养人收入增加的相关证据,比如纳税证明、工资条等证据。只有通过上述证据,我们才可以证明有变更抚养费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变更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才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向法院起诉增加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此时不是仅凭一面之词就可以让法官增加抚养费,而是要当事人提供一些证据表明确实需要增加抚养费数额才行。以上是对于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的相关意见

四、我弟弟要起诉了,咨询下起诉抚养费有时效要求吗

1,要求支付抚养费等涉及身份权的请求权,必须在双方存在的抚养等法律关系的存续期间而行使,只要被抚养人尚处于被抚养期间,即便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期,法律仍应当保护抚养费的请求;

2,在双方的抚养关系不再存续的情况下,则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如被抚养人已年满十八周岁,已不具备被抚养条件,要求支付其十八周岁以前的抚养费的,诉讼时效从不具备抚养条件之日起算。

五、准备要抚养费的,起诉不给抚养费需要多长时间

随时可以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六、协议上不给抚养费,能起诉要抚养费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协议上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要抚养费。父母抚养孩子是义务,协议离婚后,仍可以起诉要求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支付抚养费。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子女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
而要是在离婚之后,出现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此时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在拿到了有利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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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承包人能否承包土地 一下是对在我国土地承包人能否告前承包人的解读。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只有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才可以收回农户的承包地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户的,承包方自然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三是承包方提前半年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发包方可以收回。你家的情况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况且尚在耕地三十年的承包期内,应当实行增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因此,即便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此外,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允许继承的,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引用法规[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15条二、农村土地确权,土地确权后女儿可以继承吗 所谓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利用权利的确定和确认,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府的相关政策确定某一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以及其他权利的隶属关系等的占据,会导致我们的土地向西方一样开始大搞农场。我们都知道西方的农民土地都是大包形式的,一家是户主其他的人都是雇佣关系,将形成这种土地确权之后,其实很多的农民还是失去了一定的自由,虽然说可以引进大量的现代化机器和设备,很多人在土地使用权上面却失去了自由性的,这样也会导致很多人没有土地可种。而根据资料显示如今土地确权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不能够进行继承,目前土地是采用家庭承包制的方式,而且承包的期限是30年,到期则会将土地归纳为集体所有进而重新分配,家庭承包也就是说以户籍为单位,如果子女的户口迁出那么则不能够享受到土地使用了,如果户口还是在本地,则是通过集体的土地承包来确权土地,而如果外迁至城市或者其他群里,则不能够享受到土地继承。而且也有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承包地如果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不会发生土地承包权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但承包地为林地的除外。简单而言,如果不是一个户头的,子女只能继承林地等耕地,口粮田和自留地村集体收回,其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继承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把户口迁出了,则不能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却不能继承土地。以上就是农村土地确权后可以继承吗的解答。请采纳。三、村民可以承包集体土地吗?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这是对承包集体土地未经过村民同意可以承包吗的回复,希望能帮助到您。引用法规[1]《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四、非农村户囗可以继承土地经营权吗 1、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的承包,不是看个人的户口性质。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存在,那么合同期内的土地承包权就继续存在;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2、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进行个别调整的,即承包方依法交回的承包土地和发包方依法收回的承包土地,应遵循的程序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是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收回的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五、非农业户口能继承土地承包吗 1、可以进行土地确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的进城落户的条件”等政策精神,对全家户籍关系迁入设区的市的农户,原则上应保留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其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确权登记颁证。2、已进城落户并退出承包土地的,不列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范围。农民的进城落户后已按我省相关规定退出承包土地并领取了经济补偿的,不再列入土地承...

监护人可以继承被监护人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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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护人可以继承被监护人的财产吗? 专业分析监护人有权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二、监护人有权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监护人有权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如果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的,监护人是有权继承被监护人财产的,但仅限于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遗嘱,写明监护人是自己的饿继承人,可以继承自己财产,且遗嘱有效的话,监护人也是可以依据遗嘱合法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的。三、监护人可不可以继承被监护人遗产 监护人有继承权的,能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有监护资格的亲属和有法定继承权的亲属,顺序基本是一致的。故在法定监护的情况下,只要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监护人和非监护人均有继承权,只是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较多的继承人依法可以多分得遗产而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1]《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四、监护人员能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吗 监护人能否继承被监护人遗产要看以下两个方面1.死者生前有没有留下遗嘱,如果有,那么遗嘱中有没有其份额,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那就是没有继承权了。2.如果死者没有立遗嘱,那要看监护人是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如果不是,那其就没有权利继承了。五、监护人能不能继承被监护人遗产 监护人有继承权的,就能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实际上,有监护资格的亲属和有法定继承权的亲属,顺序基本是一致的。因此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监护人能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遗产。如果被监护人留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办理,遗嘱中指定监护人为继承人的,监护人就能继承遗产。但如果遗嘱中未约定监护人为继承人的,则不能继承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离婚,修订不允许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修订不允许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修订不允许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有以下情形的,不能协议离婚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在不能协议离婚时,可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审判阶段,如果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所以在起诉时要注意提供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二、离婚,修订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有以下情形的,不能协议离婚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在不能协议离婚时,可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审判阶段,如果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所以在起诉时要注意提供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三、离婚,规范不允许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有以下情形的,不能协议离婚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在不能协议离婚时,可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审判阶段,如果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所以在起诉时要注意提供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四、离婚,规范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有以下情形的,不能协议离婚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在不能协议离婚时,可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审判阶段,如果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