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规定及界定
一、如何界定婚前财产,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的界定方式一般认定产生于双方结婚登记之前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等财产,为婚前财产。且婚前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视为一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二、婚前个人财产的范围如何界定,有哪些相关规定
婚前个人财产的范围界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前自己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当事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都可以认定为是婚前财产。
三、请问一下关于怎样界定婚前财产
1、只要夫妻一方所有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在结婚之前,或虽在结婚之后取得,但结婚前已明确可以取得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结婚之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
3、结婚之前虽未实际获得财产,但结婚之前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