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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判了缓刑的几种情况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1:00:29刑事辩护1232
限制判了缓刑的几种情况

一、规定判了缓刑的限制有哪几种

根据《刑法》第76条规定,判了缓刑要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76条

二、法院判缓刑的条件包括哪些规定是什么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最高检非法拘禁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重要规定包括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高检发释字[

1999]2号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二百三十八条)

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238条
[2]《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四、最高检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释重要规定包括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高检发释字[

1999]2号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二百三十八条)

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238条
[2]《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五、最高检非法拘禁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重要包括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高检发释字[

1999]2号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二百三十八条)

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238条
[2]《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六、最高检非法拘禁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包括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高检发释字[

1999]2号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二百三十八条)

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238条
[2]《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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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定罪量刑档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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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规定定罪量刑档次是多少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构成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规定的定罪量刑档次是多少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规定定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关于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规定刑事量刑标准是多少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关于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规定的刑事量刑标准是多少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六、刑法中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刑事量刑标准是多少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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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法定量刑标准是什么样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犯了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法定量刑标准是多少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成立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规定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样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有关非法出售发票犯罪的法定量刑标准是多少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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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刑事追诉标准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将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行为等;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6.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二、我国规定暴力取证犯罪的刑事追诉标准有什么规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4、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5、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的;6、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7、其他暴力取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三、我国规定暴力取证罪刑事追诉标准有哪些规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4、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5、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的;6、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7、其他暴力取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四、我国规定暴力取证罪刑事追诉标准有怎样的规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4、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5、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的;6、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7、其他暴力取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