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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纠纷起诉需要多少钱?离婚需要多少钱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咨询网2023-06-27 02:55:23婚姻家庭1811
子女抚养权纠纷起诉需要多少钱?离婚需要多少钱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一、子女抚养权纠纷起诉大概多少钱挣孩子抚养权离婚要多少钱?如果起诉大概多少?

起诉孩子抚养权需要的费用如下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诉讼费为80元,如通过简易程序审理或调解结案或原、被告双方私下解决原告撤诉的,诉讼费减半收取,为40元。

二、父母诉增加赡养费起诉条件是什么,规定是什么

1.如果子女给付的赡养费用不足以维护老人基本生活的,老人是有权要求增加赡养费用的。

2.《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三、登记离婚后抚养费纠纷去哪起诉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起诉纠纷

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
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起诉纠纷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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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打人是否算家庭暴力?

女人打人是否算家庭暴力?

一、女人打人是否算家庭暴力 1、依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行为,所以女方打人也算是家庭暴力。2、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引用法规[1]《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2]《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条二、女人打男人算不算家庭暴力啊 女方殴打男方也算家庭暴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且并未限定为男方对女方实施前述行为,由此可见,女方也可以是实施家庭暴力的主体。三、夫妻打架算家暴吗,夫妻间打架算家暴吗,夫妻间家暴的 夫妻打架一般不属于家庭暴力。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最关键的区别的是要看数施暴人施暴的最终目的,是不是希望能通过暴力在精神上控制对方。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家庭暴力会呈现周期性,而且一般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暴力周期,家暴模式才会形成,家暴行为才可能在法律上被认定。积聚期(关系紧张、口角、轻微推搡等)爆发期(暴力发生、受害人受伤)平静期(加害人道歉求饶获得原谅,双方和好直到下个暴力周期的到来)。暴力周期的不断重复,使受害人感到无助和无望,因而受制于加害人,加害人的控制目的得以实现,所以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心理和行为模式普遍为无助无望、悲观抑郁、恐惧焦虑、忍辱负重、优柔寡断。《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引用法规[1]《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四、恋爱期间打人算家暴吗没结婚打人算家暴吗 没结婚打人算家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是按照反家暴法的规定执行的,所以,没结婚打人也算家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 第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 第三十三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 第三十七条...

法律上什么叫第一监护人,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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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上什么叫第一监护人,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在父母健在的时候,应该由其负责照顾孩子生活、代理其从事民事活动,保管财产等。在有第一监护人的情况下,孩子的其它亲属不能行使监护权。当然,如果父母全部去世,则应由孩子祖父母或者其它亲属担任监护人。二、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是指哪些人? 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是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弟姐妹,在第一顺序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可以由第二顺序监护人之间相互协商者承担监护责任。其实,法律上并没有所谓的第二监护人的这种规定,在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其他近亲属是应该承担起监护义务的。三、第二监护人一般指的是谁,法律依据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对于监护人的规定是有很多,监护人一般都会有第一监护人和第二监护人两种情况。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来说作用是很大的,所以说对于监护人的问题是我们应该多去了解的。那么第二监护人一般指的是什么?第二监护人《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十一条【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第二十八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监护人是从有利于被监护人的生活、健康、成长有利等方面从近亲属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监护能力的下列人员中确定1、配偶、父母、子女;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监护人可以是上述人中的一人,也可是上述人中的多人,由多人承担监护职责的,监护人之间应有书面的约定没有第一监护人与第二监护人,只有第一顺位监护人第二顺未监护人。只有第一顺位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适合做监护人,才有第二顺位监护人担任。我们可以看出第二监护人一般指的是除了父母以外的监护人,我们国家对于监护人的认定是有一个顺序的规定的,如果说未成年人的父母身亡了是可以根据我们国家的顺序来选出第二监护人的,所以说第二监护人同样是很重要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2]《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3]《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如何证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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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提供证据证明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等。【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二、夫妻之间共同财产证明怎么写? 实践中这方面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存在两类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书在另一当事人手里,且不予认可;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偷偷购置房产,另一方不了解具体信息;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既可以自己到房管登记部门去调取,也可以委托律师去调查取证,自己去的话一定要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委托律师,律师会在接受委托后,在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领取律师调查函,并携带自己的律师证件,去房产所在的房产部门去调查该房屋的产权档案,房产部门对属于当事人自己的房产是允许查询的,查询复印完相关资料后,房产部门会给您盖章确认。这些带有房产部门印章的资料,就可以提交法院作证据使用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取证的难度就很大了。建议先了解房屋的位置和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像第二种情况,律师一般无法取证,只能靠法院的执法力度。一般情况下,在向法院递交了调查取证申请书后,法院会进行审核然后决定是否同意受理,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会受理申请,然后由法官带着法院的调查函去相关部门去核实申请的。以上是关于怎么证明共同财产的相关,望采纳。三、夫妻之间共同财产证明怎么做? 实践中这方面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存在两类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书在另一当事人手里,且不予认可;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偷偷购置房产,另一方不了解具体信息;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既可以自己到房管登记部门去调取,也可以委托律师去调查取证,自己去的话一定要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委托律师,律师会在接受委托后,在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领取律师调查函,并携带自己的律师证件,去房产所在的房产部门去调查该房屋的产权档案,房产部门对属于当事人自己的房产是允许查询的,查询复印完相关资料后,房产部门会给您盖章确认。这些带有房产部门印章的资料,就可以提交法院作证据使用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取证的难度就很大了。建议先了解房屋的位置和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像第二种情况,律师一般无法取证,只能靠法院的执法力度。一般情况下,在向法院递交了调查取证申请书后,法院会进行审核然后决定是否同意受理,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会受理申请,然后由法官带着法院的调查函去相关部门去核实申请的。以上是关于怎么证明共同财产的相关,望采纳。...

婚前男方购买的贷款房子,可否加上女方名?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男方购买的贷款房子,可否加上女方名?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一、婚前男方购买的贷款房子,可以加上女方名,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1.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女方名字当然属于共同财产,这个只要带着他们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去办理就可以,实际上就是追加一个共有人,发给女方一个共有权证,如果离婚的话,因为已经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2.有贷款的话先偿清贷款,然后才能进行分割,不过有一点,那就是男方是否愿意,因为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像这种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即使不追加一方为共有人,房屋也照样为部分共同所有,而且离婚之后产权人也不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即使离婚,房子也是男方的。但是如果追加了女方为共有人,那么最后分割的时候就不一定归男方了。二、婚前男方买房,有贷款,婚后女方加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一、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字。加名需经该房贷款银行同意办理赠与公证,携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相应产权部分税费办理加名手续。二、附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引用法规[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三、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合同只有男方名字。婚后办证,房产证想要加上女方名字 随时可以加上女方名字,加上后意味着房子是你们公共所有。1、原则上讲,这属于你的财产,如果你愿意赠与部分给你妻子,建议按如下方式办理婚前投资部分归入你名下,婚后部分(还贷),夫妻共有,不需要加名字,无论是否加名字都是夫妻共有的,除非你们订立协议,婚后AA制。2、不存在加名这一概念,产权关系转移,必须在无抵押状态进行,因此,未还贷完成之前是办不了的。3、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程序如下:增加房产共有权人适用仅能增加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不能增加其它人。4、更名申请主要包含如下说明房产所有权现状;希望增加的共有权人的原因;增加共有权人姓名、身份证号;说明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额共有、双方的份额。如果按份额共有,谁持所有权证、谁持共有权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产权证原件;房产证中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复印件各两份。5、双方必须共同到场,现场填写房屋产权转移申请书。不收费,不用交契税。...

离婚协议公证或不公证,哪个更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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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不需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离婚协议公证的好处 不需要公证即可生效,离婚协议公证的好处1、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对财产问题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也就是说,办理离婚登记领离婚证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前提条件。2、所以,如果只是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书而未办理离婚手续的话,并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也是无效的;即使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离婚协议书也不产生效力。二、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吗,离婚协议书怎样公证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基于合意而签订的合同,如果基于意思自治而且合法,一般签订后离婚协议书就生效。所以,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是不需要公证的。双方当事人凭着离婚协议书可以到离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在生活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去做了公证,那到底公证之后有什么用呢事实上,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婚姻协议书,并非只能向法院起诉。若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则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除非认为公证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应当协助执行。因此,通过办理公证手续,可以保证《离婚协议书》的有关财产部分获得强制执行。以上就是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吗的具体回答了三、离婚协议书没有公证,可以不公证吗 对于离婚协议书没有公证,可以不公证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离婚协议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公证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就生效。2、如果当事人自愿公证也可以1手续到你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但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填写申请表、提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材料、待公证机关审查核实后发给公证文书。2“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带什么证件”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3“交多少钱”公证费用各省不一,你可以查找你所在省的相关规定,一般的,证明民事协议是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费。四、离婚协议书可以公证吗,如果公证可以吗 再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2、根据离婚协议书可以公证吗,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胁迫婚姻的证据有哪些?胁迫婚可以撤销吗?

胁迫婚姻的证据有哪些?胁迫婚可以撤销吗?

一、哪些证据证明胁迫婚姻,胁迫婚姻可以撤销吗? 可以证明胁迫婚姻的证据有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其中只要涉及一种就可以判定为是胁迫结婚,胁迫结婚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证据充分是会被判胜诉的。二、胁迫的婚姻可以撤销吗? 胁迫的婚姻可以撤销。申请撤销婚姻的,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如果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就不能以胁迫为由请求撤销婚姻,而只能按离婚诉讼程序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三、胁迫结婚可以撤销吗? 1、可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2]《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四、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吗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