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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封存,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咨询网2023-06-27 02:23:38房产纠纷1005
公积金封存,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封存,怎么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条件已经和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已经办理了离休或者退休手续提取人已经完全丧失了工作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自住房或者偿还自住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等,满足以上条件后,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了。

1、携带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公积金用途证明等材料到用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上单位章2、拿着申请书和身份证,公积金用途证明等资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3、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资料后会审核个人信息以及资料的真实性,确定符合公积金提取要求,材料真实有效后让提取人提供指定银行的银行卡,并且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4、提取手续办理完成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申请提取的金额划入到银行卡中,公积金提取完成。

二、住房公积金封存是什么意思

1、住房公积金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暂时中断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其帐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条件时所处的状态。

2、被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恢复劳动关系时新单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恢复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住房公积金封存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方法1、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以上是住房公积金什么意思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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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人能否出租房屋,规定是什么?

居住权人能否出租房屋,规定是什么?

一、居住权人能否出租房屋,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居住权人未经所有权人许可不能随意出租房屋。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的,居住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二、出租人能否要求解除合同,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因为合同可以单方解除、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以及约定解除。协议解除,需要经过协商同意之后方可解除,还可以行使解除权以及在法院裁决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三、出租他人房屋是否属于无权处分,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未经所有权人授权,出租他人房屋,构成无权处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2]《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条[3]《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1]《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1]《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条[1]《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四、个人房产抵押办理他项权证可以吗,有没有规定? 个人房产抵押办理他项权证是可以的,一般在房屋进行抵押之后,对于房子的所有权就不再归属于自己,不动产机构会在房产证上作他人项权证的登记,这样才能保障到抵押权人的利益。五、房屋出租人什么时候可解除合同,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房屋出租人在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都可以解除合同,比如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超过合理期限不支付租金。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法...

未过户的房产能否执行?

未过户的房产能否执行?

一、民法典未过户的房产是否可以执行 不可以。有买卖合同但未过户的房产,属于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所以还不能认定是购房者的财产,法院执行购房者财产时,对该房屋一般是不能执行的,但有证据证明购房者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且实际占有房屋的,可以通过司法方式转移登记,然后再执行该房屋。二、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过户,有没有法律依据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可以过户。房产证是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温馨提示】听律网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引用法规[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三、民法典房屋买卖后未过户现在是否能执行 房屋买卖后未过户能执行。房屋买卖后未办理过户属于债权范畴(过户后属于物权),其他债权人执行也属于债权,房屋当然可以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四、你好关于有房产证,但是土地证没有过户,可以过户吗 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土地证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因为只有两证齐全,购房者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否则无法过户。因此,如果你购买的房屋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那么你在办理过户时一定会遭到拒绝,所以千万不要以为房子仅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是一件小事,你应该抓紧追回自己的土地证才可以。土地证是土地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分别是集体土地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五、民法典中安置房有房产证可否过户,有哪些相关规定 民法典中安置房有房产证可以过户。办理安置房过户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向当地房管部门提出申请,核税缴税办理变更登记。六、民法典被执行人房产是否能过户 能,只要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未送达登记机关,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房产,人民法院依旧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查封协助执行通知书在送达登记机关时,人民法院已向该登记机关送达了过户登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应当优先办理过户登记。...

未达到交房条件违约责任如何计算?

未达到交房条件违约责任如何计算?

一、未达到交房条件违约责任怎么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二、合同未约定房东违约责任房屋未履行违约责任怎么办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 其属于一种财产责任。只要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一样有违约责任。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三、买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该如何办 只要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一样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还贷款一年了,购房合同没给,怎么办

还贷款一年了,购房合同没给,怎么办

一、还贷款一年了,购房合同还没给,该怎么办 1、可以去经办行,要求给份合同,如果实在没有原件,可要求复印一-份,盖上银行的章,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如果经办行确实没有原件可复印,那就要想办法到市分行去复印一份、可让经办行出具一个证明, 带上身份证,让市分行或经办行盖章。3、如果补合同,要特别注意利率7折优惠这个条款及违约责任方面的条款。4、如果实在没有办法,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房管局),可以请开发商协助,复印一份,虽然没有银行的红章,但比没有好。签购房合同的时候,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二、我的保险不到一年,是二手房,首付都交了银行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啊 保险不同于普通商品,购买时就应该全方位考虑一下。不同时间点退单都有不同的损失。1、合同成立后要再次签名确认明白合同。此时对合同提出异议可一分不少地退回保费。2、签名确认明白合同后再给出1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 间退保只需交10元的工本费,保费退回。3、合同成立时给出现金价值表,里面年份对应的现金价值就是退保的钱。客户可根据现金价值掌握退保的时机,通常头两年的现金价值很低,第5 年后的现金价值就接近所交的保费。三、购房正式合同还没有签,就办了银行贷款,如果贷款贷不下来购房钱能要回来吗 1、通常来说,除非满足购房合同上约定的解除条件,买方违约是要承担一定损失的,具体如何承担需要看看您之前的认购书以及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才能判断。如果您确实有不能继续支付该房屋的特殊情况,也可以联系我们,为您与开发商之间的谈判进行指导的。四、房贷办下来之后,银行没有给我贷款合同怎么办 1、可以咨询办理贷款的银行客户经理。正常情况下,银行房贷是有合同的,银行会在放款后,将贷款合同、借据、还款计划明细表等资料一次性交给客户的。 2、审批贷款通过后会电话或者短信通知;跟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后续还有许多手续要完成,所以没有那么快就到贷款人手中,等银行办完所有手续会有短信通知给贷款人到银行去拿合同原件。没3、有贷款合同,当事人又想知道原因,可以询问银行关于合同的具体情况;只要是贷房款被银行审批通过了,并且已经将贷款金额转帐到给房地产开发商支付你的房款了,从房款拨下来的第30日(即次月的同一天)开始就要还款。五、有全款购房合同,房产证还没下来可以办理贷款吗 没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是完全可以开房屋出租发票的;因为房产证不是关建,缴税是主要的因为税务局只管的是收税,一般是不会收看房产证,即使没有房产证,也是可以开具租房发票的。只要有租房协议,并且租用协议上有租金,税务局就看这租金是多少,该收多少税金,(这才是关建的)所以也是可以开发票的。并且还有一些出租房产是属按揭购房,房产证在银行里,但他们同样是将房屋出租的,也是没有房产证,还是一样的开租房发票的。所以可以不用房产证,一样开租房发票的。六、交完首付后迟迟办不了贷款和房产证,还没签合同,应该怎么办 1、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引用法规[1]《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2]《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3]《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房产买卖,个人所得税是按买方缴纳还是按卖方缴纳?

房产买卖,个人所得税是按买方缴纳还是按卖方缴纳?

一、请问一下关于房产买卖,个人所得税是按买方缴纳还是按卖方缴纳 一般是由卖房者缴纳,个人所得税查验征收方式纳税人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交个人所得税收费标准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原值-契税-相关税费-合理费用)×20%例如卖家不满五或不是家庭唯一的住房,出售价为100万售,原值、原契税以及相关税费合计70万元。买家承担税费,差额的20%,即个税(100-70)*20%=6万元。个人卖房有五年的分界线,五年分界线如何划分。1按市场价格购买的住房以《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日期和《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日期,按“孰先”原则确认。(含二手房和新房)2按房改政策购买的住房以《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日期、《公有住房购买契约》的签定日期和付款收据时间,按“孰先”原则确认。3继承或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可以从原产权人购房时间连续计算。4非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从受赠产权时间开始计算。二、请问房产买卖,个人所得税是按买方缴纳还是按卖方缴纳 一般是由卖房者缴纳,个人所得税查验征收方式纳税人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交个人所得税收费标准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原值-契税-相关税费-合理费用)×20%例如卖家不满五或不是家庭唯一的住房,出售价为100万售,原值、原契税以及相关税费合计70万元。买家承担税费,差额的20%,即个税(100-70)*20%=6万元。个人卖房有五年的分界线,五年分界线如何划分。1按市场价格购买的住房以《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日期和《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日期,按“孰先”原则确认。(含二手房和新房)2按房改政策购买的住房以《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日期、《公有住房购买契约》的签定日期和付款收据时间,按“孰先”原则确认。3继承或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可以从原产权人购房时间连续计算。4非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从受赠产权时间开始计算。三、个人买卖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含增值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明确了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四、问一下卖房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将会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1、纳税人(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20%。2、纳税人(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五、个人出售房产税是怎么算的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个人房产税怎么算的两种计算方法一、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1] 二、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六、买卖二手房中的个人所得税是什么税 买卖二手房中的个人所得税是财产转让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回迁房未办房产证,房管局可备案吗?

回迁房未办房产证,房管局可备案吗?

一、回迁房没办房产证在房管局有备案吗 1、回迁房是没有房产证的,但是回迁房卖给别人就变成商品房,那个时候就有了。2、目前,回迁房或者说拆迁安置房相对商品房而言比较混乱,房产证一般很难办下来,但回迁房又比较便宜,所以吸引很多人购买。3、回迁房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就有一定的风险。回迁房都比商品房要便宜,敢于承担风险,那就买回迁房比较划算。二、回迁房没有房产证可以办理吗? 在没有获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会有许多危险。1、回迁房办理房产证的一起,通常是依据回迁房协议上所签定的姓名来断定房产人的。因而,如果在未获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购买了一所回迁房,则办理房产证时也许房产证上的姓名不必定是购买人。2、在没有获得房子产权证的情况下进行房子交易交易,这是归于私下交易的,也是不合法的做法,即便在公证处办理公证了,也不受法律保护,原回迁户也相同能够回收自个的房产。所以,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的交易做法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关于购买人来说,购买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能够说是赔了夫人又折了兵的困境,并且仍是维权艰难的做法。所以回迁房没有房产证可以买卖吗,做好不要买。三、拆迁安置回迁房有房产证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拆迁安置回迁房一般都是有房产证的,办理的证件要比普通商品房的房产证要晚一些,但具体也是要看当地的实际情况,有一些回迁房也是没有房产证的情形,这就要看当时是如何协商的。四、你好问一下未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有效吗 在没有获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会有诸多风险。1、回迁房办理房产证时,一般是根据业主在签订回迁房协议时所签订的名字确定房产所有人。因此,如果在未获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则办理房产证时可能房产证上的名字并非购买人。2、在没有获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是属于私下交易,是不合法的行为,,即使在公证处办理公证,也不受法律保护,原回迁户也可以收回自己的房产。所以,未取得房产证的回迁房的交易行为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对于购买人来说,购买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是赔了夫人又折了兵,而且还是维权艰难的行为。五、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能过户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可以过户。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相关的协议、税费缴纳凭证、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六、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可以执行吗 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但依据其他法律文件确定房屋是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是可以执行的,但房屋是被执行人唯一房产的,只能查封不能拍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也是可以执行的,但需要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其房屋权属归于被执行人所有,人民法院既可以对该房屋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作出裁定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