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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后,公司何时才能为他们购买住房公积金?

法律咨询网2023-06-30 13:53:17房产纠纷1417
新员工入职后,公司何时才能为他们购买住房公积金?

一、公司什么时候要给新员工买住房公积金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员工之日起30日内给新员工买住房公积金。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二、在工厂交了几年公积金,辞职后买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辞职后,处于缴存状态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不在缴存状态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三、长沙公积金贷款买房,贷款时候需要缴纳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需要满足的条件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的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

3、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4、借款人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所列房产抵押给贷款人,赋予贷款人优先抵押权和受偿权,作为偿还本息的保证;

5、借款人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所需资金30%款项的能力;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司不给员工交住房公积金的要怎么办

1、 公司不给员工交住房公积金可以提供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或者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经查证属实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公司进行补缴。

2、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五、咨询一下新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时候开始缴存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计算到元,见分进元。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计算到元,见分进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相加,即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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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划拨土地上房屋买卖协议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划拨土地上房屋买卖协议的效力是如果没有经过政府的批准就是无效的,因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果房产要转让,应该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划拨土地是不允许随便进行流转的,这样可能会造成国家利益受损,划拨土地转让必须补交出让金。二、有效合同有哪些,有法律效力的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1、二手房的居间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2、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3、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买卖协议书如何写?买卖协议书如何写?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2、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3、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上述的这些小常识介绍了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如果是正规的房屋买卖的话是有法律效应的,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这些一定要多重视和参考。三、小产权房签了买卖合同效力如何,有哪些相关规定 小产权房签了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买卖,应当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应作无效处理。四、合伙买房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合伙买房协议的效力合伙买房协议,只要双方签字盖章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真实意愿签订的协议,那么对于双方来讲协议是有效的,属于内部约定。但不能对抗第三方,如果涉及第三方利益,建议通过法定流程确认相关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房产证丢失了,能补办吗?购房合同可以补办么?

房产证丢失了,能补办吗?购房合同可以补办么?

一、房产证丢了可以补办吗,购房合同可以补办吗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以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的规定,如合同中约定了办理产权证时间,则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如未约定,则自交房之日起90日内办理。如因开发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产权证书,可依据前述规定主张责任。那么购房合同丢了可以补办吗?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重新与开发商签订一份新合同即可。若做完了预售登记,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拿着报纸去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购房者在遇到该问题时,应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不过,在重签合同之前,应由开发商持重新签订合同的申请,与购房人一起到房管局申请注销已登记备案的原购房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合同并备案。引用法规[1]《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2]《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二、房产证丢了可以补办吗? 房产证丢了可以补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产证遗失后,需要其本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档案查询大厅办理补证手续 由本人如实填写“补证申请查封单”,并签名按指纹。三、房产证丢失能补办不能啊 房产证丢失能补办。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进行补办;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当事人需要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再办理补办程序。四、房产证丢失能补办吗 房产证丢失能补办。 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则需要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遗失申请表的包括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的相关信息等。 房产证遗失补办的程序有以下几点 (一)产权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房管部门档案室复印房产证的存根,并通过报纸登报声明房产证作废; (二)产权人凭房产证存根复印件和声明作废的报纸到公证处办理遗失公证; (三)产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四)房管部门在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办新证。 涉及登报与公证的费用由报社与公证处收取,具体以报社与公证处的收费为准,房管部门收取一定的登记费,各地具体的登记费不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可以办理贷款吗

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可以办理贷款吗

一、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可以办贷款吗 一、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不能贷款,目前按规定须房地证才能办理抵押登记,方能获得银行贷款。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二、附法律依据《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引用法规[1]《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二、贷款没到账,房产证办下来了银行没发放有房产证可以去拿钥匙吗 1、若是一次性还清,你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其他手续就行了。2、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你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或者不理银行,直接以你配偶的名义还钱。还清再说。3、办好房产证。已抵押,那就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三、自建房有土地证可以在农行贷款吗,没有办理房产证,可以贷款吗 不可以作为抵押物,可以考虑办理农户贷款业务。农户小额贷款是指中国农业银行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小额自然人贷款。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申请农户小额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年(含);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2、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个人贷款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开展评级,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3、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4、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政策,贷款用途合法;5、品行良好,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经总行或一级分行认定的,因重大自然灾害或政策性原因形成的逾期未还贷款除外);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农户小额贷款申请材料如下1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2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抵押物的权属证明(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除外);3贷款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具体以网点实际要求为准)。详询当地农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和法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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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哪些条款,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状况;价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引用法规[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二、买卖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的 我们买房子或者卖房子时都会写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而它的模板是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一)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 ______平方米;(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见房产证;(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五)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装修、卫生间、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按双反约定价钱付款,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定金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二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 年 月 日,付人民币 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 万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第五条 甲、乙双方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就房屋买卖方面产生其他法律纠纷。第七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第八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甲方全部结清。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三、房屋买卖合同应该包括什么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7、合...